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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省黔东南州**河(**河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省黔东南州**河(**河段)防洪治理工程
二、建设地点:黔东南州**县都坪镇境内
三、建设项目概况:本工程的主要任务是防洪,保护对象为沿岸乡村及农田,保护人口0.83万人,农田面积0.43万亩,本次治理河段起点位于天印村下大园,终点为地花村把关,本次治理河段总长8.6km,共分为4段,**护岸7837m,浆砌石修复943m,河道清淤1.61km。
四、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通讯地址:黔东南州**县都坪镇
联系人:罗主任
电 话:136****1244
五、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公司
通讯地址:**省**市**区贵筑街道甲秀南路666号美的国宾府A55栋1单元29层2号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133****3586
电子邮箱:****@qq.com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公众意见表
详见附件链接:https://pan.**.com/s/1dg_2azedROGLuu6mPT0G8Q
提取码:3deq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公告之日2025年10月30日起至2025年11月13日十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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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