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清水河站110千伏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北京-北京-密云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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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站110千伏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间: 2025-10-30 14:34
行政相对人名称 ****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656325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张铁恒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密环审字〔2025〕20号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关于**河站110千伏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许可编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的批复
许可内容 ****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河站110千伏主变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编号:****)及相关文件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拟建项目位于**市**区太师屯镇,在现状**河站内,**1台50兆伏安有载调压变压器,配套**和改造站内相关设备。项目总投资1458万元,主要环境问题是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及噪声。在全面落实本批复和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总体结论。 二、拟建项目建设及运营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 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电场强度 4kV/m、磁感应强度 100μT 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且应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2.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中的 规定,做好防尘、降噪工作。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 集中堆放,及时清运。 3.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 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四、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之日起五年内(2025年10月29日-2030年10月28日)项目未能开工建设的,本批复自动失效。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环保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五、项目竣工后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环保验收。 **** 2025年10月29日
许可决**期 2025-10-29
有效期自 2025-10-29 有效期至 2099-12-31
当前状态 有效
许可机关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79325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79325
备注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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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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