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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社颐康站购买电脑、监控设备结果公示
本集体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发布的蔡三村颐康站购买电脑两台,费用13197元(含税价),网络摄像枪设备7支,费用6762元(含税价),以上费用合计19959元(含税价)。我村经两委一会议商议决定,选取广****商行为该项目**方,现将选取结果按要求进行公示。
备注:一、竞投单位本年通过协商议价、三方报价方式累计承担蔡三村集体货物、工程及服务采购类项目不得超过20万元(不含本数),超过20万元(不含本数)的,视为无效报价。二、供应商不得与本村“两委”干部本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及配偶父母、兄弟姐妹,本人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存在参与投资、经营等利益关系情况。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农村集体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与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相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该项目的管理、监理、检测或验收服务项目的采购。
公示期限: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公示期如有异议,可向我社以实名书面材料反映。
联系电话:020-****2880,联系人:卢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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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