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C〔2025〕003号
****政府关于**2025年度 第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县呈报的(沛)地呈字〔2025〕第3号**2025年度第3 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人民政府承接审批。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县将位于张庄镇邓楼村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7944公顷(其中耕地0.792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0.7944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7944公顷。 二 、你县须落实补充耕地,要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 、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大**核心监控区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 将供******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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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