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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局关于2025年10月30日承诺制改革备案情况的公开 | |||||||||||||||||||||
| 时间: 2025-10-30 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化环评集成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浙环发 [2023] 52号)要求,现将我局“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情况予以公开。即日起,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联系人:****环境局长合分局 联系电话:0572-****779 通讯地址:**市安**天**科创大厦1104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备案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