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0月2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1月4日(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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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885
通信地址:**市**区人力**大厦10楼1006室
邮政编码:361102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中永翔建筑废料**化利用改扩建项目 | **市**区内厝镇上塘村上塘142-13号 | **** | **集****公司 | ****中永翔建筑废料**化利用改扩建****门市**区内厝镇上塘村上塘142-7号。改扩建项目6#车间所在厂区****东面紧邻一空地(规划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距离6#车间约220m);****社区面前山里,西北面为****公司盘扣成品物流中转堆场;西面为特殊用地;南面为空地(规划为公园绿地)。本项目总投资为1300万元,环保投资300万元。拟对位于6#厂房制料车间(上塘村上塘142-7号)的再生骨料机制砂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拟改进现有生产工艺、更新现有生产线及生产设备,增加工作时间并增加部分产能。更新的再生骨料机制砂生产线为全线湿法加工,将现有的再生骨料机制砂生产线(干法加工工艺)作为备用线。改扩建完成后全厂预计年生产再生机制砂120万m3、混凝土骨料80万m3。 改扩建项目运营期的主要环境问题为废气、噪声排放和固废产生对周边环境质量及敏感点的影响。 | (1)废水达标排放影响分析及措施可行性结论 本次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排放生活污水;新增生产废水主要为振动筛分废水、洗砂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经物理沉淀+压滤后**可回用于振动筛分和洗砂,不外排,沉淀清理出的砂石回用于生产,压滤****砖厂。项目废水不直接外排,不会对周边水体水质造成影响。 (2)废气达标排放影响分析及措施可行性结论 本次改扩建项目更新的再生骨料机制砂生产线为全线湿法加工,该生产线具备生产效率高的特点,同时增加工作时间因此生产规模有所增加,采用全线湿法加工代替现有工程干法加工,从源头上减少粉尘量的产生;拟采取喷雾、喷淋降尘、道路洒扫、地面硬化、原料上料传送带封闭、配备防尘网等防尘、抑尘、降尘措施,厂区四周设置围墙及配置喷淋喷雾设施,与现有工程生产工艺基本一致(现有工程生产工艺为鄂式破碎、圆锥破碎、振动筛、冲击式破碎、振动筛、水洗筛分),采取的无组织措施基本一致,根据现有工程制料车间验收检测报告: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最高点为0.3mg/m3,符合DB35/323-2018《**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单位周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单位周界无组织排放浓度≤0.5mg/m3)。因此,本次改扩建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颗粒物)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3)噪声影响分析结论 改扩建项目生产噪声经隔音、减振等处理后,衰减至厂界可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区域声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采取的降噪措施可行。 (4)固废影响分析及措施可行性结论 改扩建项目营运期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具有主体****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外运清理,对外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固废处理措施可行。 改扩建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固废等经妥善处理处置并采取相关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