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华能甘谷330kV升压站项目等)

审批
甘肃-天水-甘谷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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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作出的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华能**330kV升压站项目等)
发布日期: 2025-10-28 15:33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华能**330kV升压站项目

**市**县

****公司

******公司

本项目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本期**360MVA主变压器一台,330kV出线间隔1个、330kV进线间隔2个、35kV进线间隔13个,**360MVA主变压器低压侧配套2×45Mvar SVG无功补偿装置。项目总投资152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6万元。

(一)施工中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通过施工工地周边设置围挡,施工道路硬化,物料堆放覆盖,施工区域洒水抑尘,进出场地的车辆密闭、限制车速等,减缓施工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

(二)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用于洒水抑尘,施工场地设置临时环保厕所。运营期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水质达到绿化标准,用于升压站绿化,冬季暂存于污水收集池,不外排。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升压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废包装,及时收集,统一堆放,及时清运,能利用的优先综合利用。运营期废铅蓄电池、检修废油及含油抹布暂存于升压站内的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事故油排入事故油池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升压站运营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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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绿华50MW风储一体化发电项目(升压站工程)

**市**县

清****公司

**豪世****公司

项目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容量为63MVA主变1台、110kV主变进线间隔1回、35kV配电装置1组、35kV±18Mvar直挂式水冷SVG动态无功补偿装置1套、储能设备(2.5MW/5MWh储能单元)2套。项目总投资76.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50万元。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采取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对建筑垃圾及施工材料覆盖篷布,进出场地的车辆应限制车速,以减缓施工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

(二)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村民原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施工产生混凝土养护用水废水水量很少,基本全部蒸发或渗入混凝土中,经自然挥发后基本无余量。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升压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废包装,及时收集,统一堆放,及时清运,能利用的优先综合利用。运营期废铅蓄电池、检修废油及含油抹布暂存于升压站内的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事故油排入事故油池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电站运营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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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省**市**区刘家坪金矿详查项目

**市**区

****公司

******公司

项目为**。位于**省**市**区党川乡刘家坪,勘查面积3.3136km2。本项目主体工程包括土壤测量、地质测量、地球化学测量、采取硐探的方式进行探矿工程,设计平硐工程1个,硐探设计工作量1521m。平硐口设置1000m2的临时废石场,设置20m3的高位水池,设置一座15m3沉淀池,不新增施工便道。硐探作业区设置2m2危废暂存间。项目总投资2189.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36.5万元。

(一)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硐探施工、装卸过程及临时设施在施工时采取洒水降尘、设置防尘网等措施。坑探凿岩期间采用湿法作业。场地平整时洒水抑尘,减少粉尘产生。选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燃料油及作业机械。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和维护,运输车辆减速慢行、苫盖。勘查作业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水环境保护。合理安排勘探时间,尽量避免雨季进行勘探。设置1个环保厕,定期清掏堆肥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坑道排水利用井下水仓沉淀处理后用于井下作业用水,其余排至坑口沉淀池,坑道排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和道路酒水抑尘。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勘查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养护,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管理。硐探设置废土石堆场,废土石堆场设置挡渣墙、截排水沟、沉淀池等环保设施,勘探结束后废土石部分回填探洞,部分作为建筑材料外运用于道路铺设,并对废石场进行植被恢复。项目的生活垃圾等经垃圾桶统一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内指定的垃圾收集点。项目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合理布置勘查场地,控制临时占地,减少植被破坏,控制作业范围,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措施;按相关要求向主管部门履行手续,落实林地补偿和保护工作,植被恢复主要从生态修复的角度出发,着重考虑植被的水土保持、涵养水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本期详查工程结束后,对硐探作业场地、生活办公区、废石场等分别采取相应的生态恢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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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938-****782(传真)、****305

通讯地址:****政府政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7410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