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为落实《关于**省加快新型储能示范应用的实施意见》(浙发改能源〔2021〕393号)与《新型储能容量补偿资金分配方案》(浙发改能源〔2024〕111号)要求,我委组织了电网侧新型储能容量补偿项目申报与审核工作,并报送省级有关部门复核与审查。现将通过核查的容量补偿项目名单与补偿规模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委反映,并具体列举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对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传真:0577-****8186,邮箱:****@qq.com。
附件:**市电网侧新型储能容量补偿项目清单
****委员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
**市电网侧新型储能容量补偿项目清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补偿规模 (万千瓦) | 项目单位 | 建设地点 | |
| 设区市 | 区县 | ||||
| 1 | 国能******电站 | 10 | **** | **市 | **区 |
| 2 | 温****电站建设项目 | 5 | 温****公司 | **市 | **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