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2025年度第三方维保服务(第五包)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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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5年度第三方维保服务(第五包)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第五包:医院防统方系统维护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3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2025年度第三方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编号:****),共分6个包,其中第五包分别于2025年7月22日、2025年8月13日、2025年9月5****政府采购和**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5年8月13日、2025年9月3日、2025年9月28日三次在**市**区**南路17,27****中心****中心三楼开标室按时组织开标,截至开标时间本项目每包均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作废标处理。 第一次截止至开标时间未有投标人在网上进行签到,第二次截止至开标时间****在网上进行签到,第三次截止至开标时间****在网上进行签到,本项目因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作废标处理。 经审核招标文件无倾向性和不合理条款,且招标过程中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过程提出质疑,符合招标要求,为保证采购人工作的顺利进行,考虑该项目的特殊性,本项目拟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继续组织实施,第五包:****,投标人为本项目**地区唯一授权代理商,为保证项目配套性,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单一来源采购要求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适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新区新锦湖路3-1号中丹生态生命科学产业园一期A座912-1室

三、公示期限

时间:2025-10-31 09:00:00至2025-11-07 17:00:00(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崔学良

联系地址:**市**市**路29号

联系电话: 053****75667

2.财政部门

联系人:****财政局

联系地址:**市**区**路208号

联系电话:0532-****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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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联系人:王亚男、李英昊、王雪梅

联系地址:******信号山路11戊12户

联系电话:0532-****8808


六、附件

附件1 第5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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