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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和《******厅关于进一步强化用地用海用矿要素保障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4〕3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对《**省**市芗**地热田地下热水矿产**开发利用方案》《**省**市**区篁卿**地下热水矿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评审。专家评审通过后,我局于2025年10月17日将以上2个地热矿产**开发利用方案的评审结果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
该方案已通过审查要求,现将审查结果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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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