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水利提升中小河流治理**县葛仙山镇(长生段)防洪工程环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283
传 真:0793-****737
通讯地址:**县**镇**仙岩路中段
| 项目名称 | 防汛抗旱水利提升中小河流治理**县葛仙山镇(长生段)防洪工程 |
| 建设地点 | **县葛仙山镇和**镇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属**项目,建于**省**市**县葛仙山镇和**镇,治理范围为杨村河长生村杨家拦河坝处至**河下畈村王家拦河坝处,治理长度为10.086km,工程占地面积为12.08hm2(约181.2亩),其中永久工程占地7.94hm2,临时工程占地4.14hm2。 项目主体工程为:河道综合治理总长10.086km,河道设2个疏浚区,疏浚清淤量为1.21万m3(砂卵石1.14万m3、土方0.07万m3),清障3处(含1处表层草木清理);护岸段总长4.668km(浆砌石挡墙2.701km,格宾笼挡墙0.256km,浆砌石护坡1.073km,生态砌块挡墙0.638km);固脚总长0.887km;加固自排涵(渠)16座;**(重建)埠头3座;**人行桥1座。临时工程为:租用民房作为生产管理用房,设置施工场地8处(总占地0.22hm2)、临时表土堆土场7处(总占地0.15hm2)、临时施工便道总长0.98km。公用工程为:施工用水直接从河道取水,工人生活依托周边民房,沿河岸现浇砼,可临时采用小型潜水泵抽水供施工及砼养护用水。项目总投资2186.37万元,环保投资14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6.40%。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应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好植被、陆生动物、水生态和水土保持等各项措施,杜绝在非批准的建设用地区域进行采石等破坏景观及干扰野生动物的活动。施工区域剥离的表土堆放于不影响施工活动的区域内,并做好临时覆盖工作。施工结束后与项目建设无关的临时设施和道路要全面拆除和封闭,拆除的建筑垃圾应运输至指定位置堆存;表土作为施工迹地恢复回填使用,回填结束后,采用撒播草籽及种植植被进行绿化恢复,选择适宜树种进行生态复绿,严禁引进外来物种。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场地扬尘管控,施工场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临时堆放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强化道路运输扬尘管控,对运输建筑材料与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减少洒落,车辆进出、装卸场地时应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将轮胎冲洗干净,对车辆途经路段勤洒水、清扫。加强机械尾气防治,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转运疏浚料的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自卸车辆,并采取覆盖措施,限制车速,防止淤砂洒落;对进场道路定期洒水抑尘,防止运输道路扬尘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确保施工期TSP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区域车辆清洗废水经1座2m3沉淀池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车辆冲洗用水水质标准(SS≤70mg/L)回用车辆冲洗机洒水抑尘;基坑排水及混凝土拌合冲洗废水经2座20m3沉淀池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建筑施工标准要求后回用洒水降尘;在施工场地及临时表土堆土场外围布设截排水沟,避免大量雨水进入施工现场或者基坑中,减少基坑废水产生量;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化粪池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48-2021)中旱作标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项目施工阶段废水均不得外排杨村水、**河地表水体。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沉淀池沉渣、建筑垃圾(废钢筋、废包装材料、其他建筑垃圾等)及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后用于道路填埋处置;建筑垃圾分别堆放,有回收价值的(废钢筋、废包装材料等****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够利用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严禁随意倾倒、填埋,从而可以避免建筑垃圾的二次污染;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进行填埋处理。针对可能泄漏的柴油经围油栏、吸油毡等收集后,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危险废物的容器、包装物以及暂存库等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进行标志设置,危废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从而避免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单位应严格控制高噪声机械设备的使用,尽量采用低噪声的设备。施工过程中设置施工围挡,高噪声机械尽量远离敏感点布置,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大量使用动力机械设备,统筹安排好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六)其他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的事故风险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碰撞等突发性事故造成的油箱破裂带来的事故溢油。泄漏后,柴油可能通过地表径流排入杨村水,对杨村水及其下游水体造成不利影响,应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使用专用的施工机械和车辆,禁止使用改造机械,按照规章制度和施工程序进行施工,严禁超载或超速;施工前应在下游水域附近设置警示牌;禁止施工污染物直接排入水体;配备足够应急设备及应急物资,建设单位应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监管,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及时启动应急计划,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加强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能迅速投入防治活动,从而增强应对突发性溢油事故的处置能力。 |
| 公众参与情况 | 未收到公众对项目的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