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保健院****医院)
二、 采购项目名称:热牙胶机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热牙胶机
预算金额(元):33000元
数量:1
单位:台
四、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 口产品产地、品牌( 一家及以上):
|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 1 |
B L |
韩国 |
五、申请理由: 根管治疗技术是目前国际上治疗牙髓病和根尖周病的主要方法,热牙胶充填方法是对常规的糊剂加牙胶尖侧方加压方法进行改造,可充填到冷测压无法充填到的侧枝根管和一些较细的根管,一些形态复杂的根管都能进行严密的充填。
我院拟普及开展热牙胶充填技术,通过市场调查比较了多款品牌热牙胶机,经多方****医院在用的热牙胶机以进口为主,分析进口和国产设备的技术参数上主要差异如下:
1、进口设备具有牙髓活力测试功能,目前询问多家国产品牌机器无此功能。
2、有十余种工作尖型号供临床选择,每个工作尖有具体的直径和锥度(国际通用标准),实现临床的精细化治疗,目前国产品牌工作尖型号比较单一。
3、热牙胶机工作时温度超过200度,进口设备屏幕显示的温度与实际温度误差不超过10%。国产品牌温度误差大于20%,温度稳定性能相对较差匀。
此类口腔设备未列入商务部《限制进口机电产品目录》,根据政府采购进口****政府采购法,为保证在采购过程中的引入充分竞争,申请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六、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家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李剑 |
高工 |
****中心 |
| 李连军 |
高工 |
****卫生院 |
| 胡向前 |
高工 |
****中心 |
| 徐新悟 |
副高 |
****中心 |
| 陈丽君 |
律师 |
******事务所 |
专业人员对进 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符合政府采购进口设备的认定条件,且未列入商务部限制进口设备目录。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七、 其它事项:
1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 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标书代写
2 、其他事项:无。
八、 联系方式:
1 、 采购人:****保健院
联系人: 应老师
联系电话:0574-****6161
地址: **市世南西路1072号
2 、 ****管理部门
联系人: 113办公室
监管部门电话:0574-****3033
地址: ******路118号
附件:热牙胶机进口论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