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汇鑫昌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技术改造扩建项目

审批
河南-平顶山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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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400MA45BTRL1N马克
郭建功**省**市平****开发区(含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
建设路东段与东一环****工业园院内1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技术改造扩建项目****
2021版本:39--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421;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421和422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C4210-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省平顶****开发区 建设路东段与东一环****工业园院内1号
经度:113.406111 纬度: 33.733056平****开发区****环境局
2025-07-07
平开建环许〔2025〕10号****0400MA45BTRL1N001U
2025-08-11100
15****
****0400MA45BTRL1N****
****0400MA45BTRL1N******公司
****0411MA9GRJD85E2025-07-25
2025-09-292025-10-29
http://www.****.com/?list_21/226.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后拆解报废汽车规模为30000辆/年扩建后拆解报废汽车规模为30000辆/年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主要生产工艺:报废汽车的预处理-拆解-整形切割-非金属物处理。主要生产工艺:报废汽车的预处理-拆解-整形切割-非金属物处理。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气:废油液回收废气及制冷剂回收废气通过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负压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处理,并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与废油液回收废气及制冷剂回收废气治理工序共用);气体切割废气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布袋除尘器依托现有,风机进行升级为大风机);(2)废水:本项目营运期仅涉及职工生活用水、拖把清洗用水,本次工程现有工程涉及绿化用水,已计入用水量,本次扩建工程不涉及新增绿化用水量,本项目污水产生环节仅有职工生活污水和拖把清洗废水,拆解车间地面保洁时产生的拖把清洗废水,主要污染为石油类和SS,经沉淀池沉淀后,与初期雨水一起进入隔油、沉淀系统,经处理后在**池暂存再用于厂区路面和场地洒水抑尘综合利用,不外排。本次扩建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配套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3)噪声:新增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液压剪、剪断机、废气治理设备风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高噪声生产设备均放置于生产车间内,通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厂房隔声、安装消声垫等措施降噪。(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如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玻璃和废橡胶等(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不在厂区进行深度拆解)作为本次工程的产品,外售给相关企业作为原料进行再生利用。危险废物有:废燃料油、废油液、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废制冷剂、废铅蓄电池、废机油滤清器、废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含废电容器)、尾气净化器、废液化气罐、废含汞部件.**废物、废木屑、废含油浮渣和污泥、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依托现有厂区内设置的一处 350m2危险废物暂存间一座,危险废物暂存后最终交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厂区设置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1)废气:废油液回收废气及制冷剂回收废气通过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负压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处理,并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与废油液回收废气及制冷剂回收废气治理工序共用);气体切割废气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布袋除尘器依托现有,风机进行升级为大风机);(2)废水:本项目营运期仅涉及职工生活用水、拖把清洗用水,本次工程现有工程涉及绿化用水,已计入用水量,本次扩建工程不涉及新增绿化用水量,本项目污水产生环节仅有职工生活污水和拖把清洗废水,拆解车间地面保洁时产生的拖把清洗废水,主要污染为石油类和SS,经沉淀池沉淀后,与初期雨水一起进入隔油、沉淀系统,经处理后在**池暂存再用于厂区路面和场地洒水抑尘综合利用,不外排。本次扩建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配套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3)噪声:新增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液压剪、剪断机、废气治理设备风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高噪声生产设备均放置于生产车间内,通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厂房隔声、安装消声垫等措施降噪。(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如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玻璃和废橡胶等(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不在厂区进行深度拆解)作为本次工程的产品,外售给相关企业作为原料进行再生利用。危险废物有:废燃料油、废油液、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废制冷剂、废铅蓄电池、废机油滤清器、废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含废电容器)、尾气净化器、废液化气罐、废含汞部件.**废物、废木屑、废含油浮渣和污泥、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依托现有厂区内设置的一处 350m2危险废物暂存间一座,危险废物暂存后最终交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厂区设置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平面布局图中有机废气排气筒位于拆解车间东侧有机废气排气筒位于拆解车间西侧
由于本项目拆解车间东西两侧车间内均有油气回收管道,但为了减少油气回收管道过多转弯,减少风压阻力,对原设计进行了优化,把有机废气排气筒建在拆解车间西侧,本项目拆解车间外西侧500m范围内不涉及敏感点,根据对比“关于印发《污染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变动属于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其中规定该变动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属于重大变动,本项目500m范围内无敏感点,环评中未设置环境防护距离,且本次变动不新增敏感点,因此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024 0.14 0 0 0 0.164 0.14
0.0024 0.0195 0 0 0 0.022 0.019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0594 0.1166 0 1 0 -0.824 -0.883 /
0.1464 0.0094 0 0.0028 0 0.153 0.007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集气罩+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DA001)(布袋除尘器依托现有,风机进行升级为大风机)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1.0mg/m3)、《**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10mg/m3) 集气罩+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DA001)(布袋除尘器依托现有,风机进行升级为大风机) 已监测
2 油气回收装置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 附件1要求(有组织排放限值80mg/m3)、《**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30mg/m3) 油气回收装置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已监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减震基础、室内隔声及距离衰减等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减震基础、室内隔声及距离衰减等 已监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分区防渗 已进行分区防渗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体废物如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玻璃和废橡胶等(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不在厂区进行深度拆解)作为本次工程的产品,外售给相关企业作为原料进行再生利用。危险废物有:废燃料油、废油液、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废制冷剂、废铅蓄电池、废机油滤清器、废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含废电容器)、尾气净化器、废液化气罐、废含汞部件.**废物、废木屑、废含油浮渣和污泥、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依托现有厂区内设置的一处 350m2危险废物暂存间一座,危险废物暂存后最终交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厂区设置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体废物如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玻璃和废橡胶等(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不在厂区进行深度拆解)作为本次工程的产品,外售给相关企业作为原料进行再生利用。危险废物有:废燃料油、废油液、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废制冷剂、废铅蓄电池、废机油滤清器、废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含废电容器)、尾气净化器、废液化气罐、废含汞部件.**废物、废木屑、废含油浮渣和污泥、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依托现有厂区内设置的一处 350m2危险废物暂存间一座,危险废物暂存后最终交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厂区设置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危废间(含收集池)、作业区、物料通道、拆解区进行重点防渗,液体储存区设置围堰并设置应急事故池一座(60m3),液体危险废物集液池(10m3) 危废间(含收集池)、作业区、物料通道、拆解区进行重点防渗,液体储存区设置围堰并设置应急事故池一座(60m3),液体危险废物集液池(10m3)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依托现有拆解车间和拆解产品暂存区。(2)依托现有工程油水分离器和隔油沉淀池(50m3),依托雨水收集池一座(200m3),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10m3)。(3)气体切割废气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本次工程依托现有工程袋式除尘器。(4)依托现有工程危险废物暂存间350m2(1)依托现有拆解车间和拆解产品暂存区。(2)依托现有工程油水分离器和隔油沉淀池(50m3),依托雨水收集池一座(200m3),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10m3)。(3)气体切割废气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本次工程依托现有工程袋式除尘器。(4)依托现有工程危险废物暂存间35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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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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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颗粒物需进行2倍削减替代,因此具体需替代的量为颗粒物:0.4752t/a、非甲烷总烃:0.88t/a。替代来源为:高新区建业春天里小区清洁取暖项目减排量本项目颗粒物需进行2倍削减替代,因此具体需替代的量为颗粒物:0.4752t/a、非甲烷总烃:0.88t/a。替代来源为:高新区建业春天里小区清洁取暖项目减排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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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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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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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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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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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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