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3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医院项目 | **县汀州镇汀州豪庭一期7#楼1号 | **** | 项目租赁**县汀州镇汀州豪庭一期7#楼1号商用店铺,用地面积150m2。拟购置显微镜、DR(X光机)、离心机、高压灭菌锅、免疫检测仪、B超以及手术设备等,用于动物诊疗服务,设计规模为:平均动物诊疗约600只/年、绝育手术70只/年、动物颅腔、胸腔、腹腔手术70只/年。项目服务对象仅针对猫、狗,不接收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宠物,不涉及死亡宠物的处置。项目****改革局备案(闽发改备〔2025〕F060465号)。本项目DR(数字化X线摄影)产生的辐射环境影响不在本评价范围内。 | (一)水污染防治。做好厂区雨污分流;医疗废水经过滤消毒一体化处理装置(处理规模:0.5m3/h,采用二氧化氯消毒)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医院内空气中散发的恶臭,医疗废水污水处理设备应密闭,并采用二氧化氯消毒,医院内应采取紫外线灯消毒、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配备空气净化器等有效措施,减轻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布局,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降低各类设备噪声及宠物叫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夜间不运营。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动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诊疗废弃物及废水处理滤渣参照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废紫外线灯管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及美容垃圾等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6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7-****568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