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县**镇河道保洁管理服务项目包1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县**镇河道保洁管理服务项目包1
2.采购项目编号:****
3.项目预算金额:274900元 最高限价:274900元(包1:127500.00元 )
4.公告发布日期:2025 年 10 月 23 日
5.评审日期:2025 年 10 月3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采购需求:2025年**县**镇河道保洁管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具体要求
包1:河道保洁管理的范围:(1)汤河**段起点:汤**岸**镇西关段起点入口处,终点:汤河107国道老桥以西
(2)调水工程**段起点:汤**岸西关调水工程西关段入口处,终点:刘大线忠武涂料入云村沟口处。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3.服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三、成交情况
| 采购需求 | 数量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成交价 | |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项 | **** | ****0523MA441MFGXU | 122900.00元 | |
| 地址 | 服务期限 | ||||
| **县人民路东段京珠高速**段西出口 | 合同签订后1年 | ||||
四、谈判小组成员:
张鸿雁、路瑞玲、李巍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代理服务费:3500 元
六、其他事宜
本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市限额以下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县精忠路中段**
联 系 人: 王国爱
联系方式: 176 9830 01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地址:****机关幼儿园西侧三楼
联 系 人:王鹏
电 话:186****0039
3.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6177554
联系人: 吴冬冬
联系电话: 150 3728 6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