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发改投审〔2025〕230号
****改革局关于**县**镇柳星村美丽家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委员会:
报来《关于**县**镇柳星村美丽家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办公室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东府办函〔2018〕92号)、《****办公室****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0〕13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县**镇柳星村美丽家园项目。
二、项目法人单位:******委员会
项目统一编码:****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一)篮球场修缮工程:毛石混凝土挡土墙221m,球场提升428.64㎡,运动广场718.30㎡,树池104m,小公园铺装透水砖531㎡,钢护栏(路)494m,围墙改造(彩绘)560㎡;(二)硬化工程:**道路C30混凝土硬底化3576㎡,现有道路拓宽2544㎡;(三)排水工程:沟盖板(其中加**渠556米)1950m;(四)四小园工程:村标建设1座,四小园5800㎡;(五)垃圾站工程:垃圾分类收集站3座;(六)路灯工程:太阳能路灯50盏,挂璧式太阳能灯30套,(七)消防监控工程:消防设施3处,视频监控1项;(八)铺种草皮860㎡,栽植乔灌木等。
四、该项目总投资控制521.51万元内。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移民资金外,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法人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办理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等相关手续并按照核准招标事项组织招投标(见附表)后方可动工建设。
六、项目开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等相关规定,****改革局、县统计局等部门报送投资进度等数据信息。
七、项目审批相关文件:《****政府关于**县**镇柳星村美丽家园项目资金预算计划的批复》(东府函〔2025〕220号);《关于**县**镇柳星村美丽家园项目资金来源的说明》(东财资金函〔2025〕194号);《关于**县**镇柳星村美丽家园项目的用地及选址意见》(东自然资函〔2025〕843号)。
八、项目应严格按照东自然资函〔2025〕843号文要求,不得新增建设用地,在建设过程中不得占用或损毁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不得新增违法用地。
此复。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建军常务副县长,县财政局,******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政府。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核准。 2.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投标监管网(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发布有关招投标信息。 3.政府采购的法律、****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