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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心电电极电性能测试仪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何颜 0571-****6539
报价起止时间:2025-10-30 16:13 - 2025-11-04 18:00
采购单位:****
供应商规模要求: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 心电电极电性能测试仪 | 核心参数要求: 采购目录: 其他电子和通信测量仪器; 参数要求:品牌:QC Integrated Solutions;型号:SEAM。配置清单:1、电源模块1套;2、通讯模块1套;3、通道模块1套(4个);4、测试软件1套;5、报告软件1套;6、电源适配器1套;7、USB线1根;8、扣式测试线1套(8条);9、夹子测试线1套(8条(;10、出厂报告1份;11、使用说明书1份;12、便携箱1个。主要技术参数:1.满足YY/T 0196-2005的要求,可完成标准中要求的多项性能测试,包括:交流阻抗(ACZ)、直流失调电压(DCO)、复合失调不稳定性和内部噪声(NOISE)、除颤过载恢复(SDR)和偏置电流耐受度(BIAS);2.交流阻抗(ACZ)测试:0~3030Ω,±5Ω或者±1%;3.直流失调电压(DCO)测试:0~120mV,±1mV;4.偏置电流耐受度(BIAS)测试:0~120mV,±1mV;电流源:200nA,±10nA;5.复合失调不稳定性和内部噪声(NOISE)测试:0-180μVpp,±15μVpp;6.除颤过载恢复(SDR)测试:除颤电压:200V,±2%;测量范围:0-120mV,±1mV;7.能进行自动化测试,不少于4通道,至少同时完成4组测试;8.USB通信端口,带测试软件,可查看和记录测试数据并自动生成测试报告。计量溯源要求:1.交流阻抗示值误差:±10%;2.直流失调电压示值误差:±1mV;3.偏置电流耐受度示值误差:±1mV;4.复合失调不稳定性和内部噪声示值误差:±15μVpp;5.除颤过载恢复电压示值误差:±1mV。需提交符合要求的第三方计量证书/检测报告(CMA/CNAS)。; 次要参数要求: |
1套 | 140000.00 | - |
附件: -
响应附件要求:需提交授权书或者相应可证明正规渠道产品的材料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6: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50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省 **市 临平区 五洲路28号 ****指定房间内
送货备注: 需搬运上楼至261办公室
四、商务要求
|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10周内,由供货方搬运至买方指定地点。交货设备生产日期应为2025年及以后。甲方有权要求提供报关单等相关材料。 |
| 安装调试 | 要求厂家或厂家授权的工程师上门安装、调试并根据买方实际需求提供培训; |
| 验收条款: | 1、计量仪器设备,通过计量校准/检定,由中标方提供符合要求的第三方校准证书证明文件(计量前须沟通);2、符合厂家技术文件标称的技术要求。3、符合竞价要求的技术指标。 |
| 报价 | 含税人民币报价。须包含设备(包括主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价、设备运杂费、保险费、利润、税金、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用等 供应商报价时应仔细阅读竞价文件要求,所投标产品性能不得低于采购要求,其中技术参数等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 保修期外服务 | 保修期外长期提供技术支持,终生不收维修费,只收取基本材料费及运费。如运输过程中仪器受损,由供方负担仪器材料费、维修费、仪器往返厂运费 |
| 付款方式 | 到货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验收合格后,且2026年预算下达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 |
| 特别提示 | 所交付产品的型号、配置等要求必须和上述要求一致,并要求整机原配出厂,到客户处现场拆封,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参数要求中,若出现明确参数值,均指最低参数要求; 禁止不符合参数要求、商务要求的供应商恶意低价报价,中标如无法供货,造成采购单位采购进度延误的,我方将于政采云平台投诉,并要求严肃处理! |
| 合同起草 | 供应商须在公示公告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起草合同,否则视为违约,我方将依法依规追责! |
| 保修期 | 保修期: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原厂或原厂授权维修商保修1年,保修期内如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供方负担仪器材料费、维修费、仪器往返厂家(含有配件费、人工费);如厂家有更优惠的保修内容,按生产厂家保修内容执行; |
| 违约责任 | 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赔偿未交货价值的1‰。乙方逾期交货1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合同总价的10%。因乙方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合同总价的10%,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部分,由乙方继续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