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拟对****2026年食堂、保洁、保安及车辆驾驶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026年食堂、保洁、保安及车辆驾驶服务项目
3、招标人:****
4、招标代理机构:****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三、项目概况:
根据需要采购2026年食堂业务、保洁业务、保安业务及车辆驾驶业务服务项目,根据地理位置及预算,全市区域分为6个包。具体详见第三章主要采购内容及要求。
标包划分如下:
包1:****公司、三分公司、天府中心)服务;
包2:北片区(**、**、**)服务;
包3:****公司、**、**)服务;
包4:东片区(**、**、**、物流中心)服务;
包5:西片区(**、**、**、**)服务;
包6:车辆驾驶服务。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具有履行招标文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必要的设备设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
6、参与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之间不得具有关联关系;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定条件。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1、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烟草行业单位投标限制期内的;标书代写
2、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标书代写
3、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已移出的除外)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标书代写
4、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显示有行贿行为记录的(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5、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有围标、串标等情形;标书代写
6、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情形的;标书代写
7、投标人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情形的。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时间,下同)。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份(招标文件资料费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二)获取方式:
携带介绍信(介绍信内容需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箱、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号码”,并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扫描件发至邮箱****@qq.com处,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报名成功后发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提供招标文件邮寄服务。
注: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烟草(**子站)》。
特别提示:此项目招标公告仅以以上媒介发布的为准,请予谨慎辨别。
九、公告期限: 5 个工作日。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1月20日09时30分(**时间)至2025年11月20日10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10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十二、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0日10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十三、开标地点:**市**区槐树街1号娇子大厦附楼三楼。标书代写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槐树街1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5280
监督电话:028-****539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青龙巷36号1幢14层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59****7829
电子邮件:****@qq.com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