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鹤楼公园电动观光车**经营项目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黄鹤楼公园电动观光车**经营项目
项目地点:黄鹤楼公园内
招标范围:**方在黄鹤楼公园景区内享有独家经营权,招标人提供管理用房、售票亭、停车充电检修空间等物理空间,**方负责运营东门至主楼东段山北沥青路(全长约700米)的电动观光车服务,为游客提供有偿观光运输服务。运营时间为每日8:30至18:00,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期限:本次**周期原则为3年,采用“1+1+1”逐年考核续约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发包人要求”。
投标限价:本项目报价采用“固定保底金+年复合增长”模式。
(1)固定保底金。本项目固定保底金控制价为140.09万元(含增值税),低于此控制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年复合增长。本项目年复合增长值控制价为5%。即在**期内自第二年起,每年保底金增长率不低于5%,低于此控制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相关法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投入观光车应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②投标人拟派驾驶员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N2类别)
③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员证。
④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至少一个类似项目的服务业绩,提供合同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证明资料须体现出类似项目情况,有公园或景区经营电动观光车的服务描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31日00时00分到2025年11月06日23时59分。
获取地点:**市**区**路99-1号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线上获取或邮寄获取。(获取招标文件采用线上或邮寄方式的,请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采购人、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1)法定代表人自己现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二)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本单位其他人员现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三)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见附件一);
(4)招标文件发售价格:300元/本,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只发送到文件获取资料合格的投标单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0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递交方式:**市**区**路99-1号苏美道森大厦21楼****公司开评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0日0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市**区**路99-1号苏美道森大厦21楼****公司开评标室标书代写
七、其他
1、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单位应保证其在投标过程中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单位,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公告发布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n/home)同步发布。
八、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黄鹤楼街道蛇**山坡特1号-1
联系人:余工
电话:152****6171
电子邮件:/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99-1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181****6158
电子邮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