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5****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9日
开标日期:2025年10月30日
2025****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第一中标候选人地址:**省**市**区长江东路524号;**伊犁州**市天北新区行知园-天北大道33幢第13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佰柒拾万零玖仟肆佰柒拾玖元捌角捌分(¥****479.88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18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明诚****公司****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二中标候选人地址:**省**市**市金**岸花墅 255-72号;**省**市高新区光辉街1号海博星都9号1109室至1120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佰陆拾贰万捌仟贰佰伍拾柒元伍角贰分(¥****257.52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18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张八岭镇
邮 编:239400
联系人:姜航
电 话:152****184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大道与烟墩路****广场G1栋
联系人:高鹤鸣
电话:131****1559
公示期: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大道与烟墩路****广场G1栋,联系人:高工,联系电话:131****1559。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6920。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