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沙洲坝镇2025年有业可扶奖补项目(农用物资采购)(项目编号:****)“不见面”电子化询价采购成交结果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沙洲坝镇2025年有业可扶奖补项目(农用物资采购)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元)\(%):555110.00
原公告的中标单位:******公司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公告内容: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联系人:胡** 供应商联系电话:137****3160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民巷12号301室 成交金额(元):55511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项目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1 沙洲坝镇2025年有业可扶奖补项目(农用物资采购) 详见“开标一览表明细”。 1 批 555110.00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成交供应商:******公司,评审报价为:555110.00元。 现更正为: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人:刘小胜 供应商联系电话:131****5683 供应商地址:**市九****小组9号 成交金额(元):569316.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项目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1 沙洲坝镇2025年有业可扶奖补项目(农用物资采购) 详见“开标一览表明细”。 1 批 569316.00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成交供应商:****,评审报价为:569316.00元。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成交人“******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经采购人书面告知后仍拒不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现确定排序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沙洲坝镇红井路与创业大道石中段附近
联系方式:181****2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税局隔壁二楼
联系方式:156****55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56****5578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10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