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M-22地块400KVA临变工程废旧电缆残值转让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2025-10-31 |
| 2025-11-06 |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张先生|联系电话:057****68178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绍****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名称 | M-22地块400KVA临变工程废旧电缆残值转让 |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
|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
| 其他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M-22地块400KVA临变工程废旧电缆的物料残值转让(物料以现场实际交付为准)。 2.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3.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为准。转让方和公告涉及的标的清单可能与现场实物的数量、重量等有差异,意向受让方报名前请务必查看现场、进行充分调查了解并接受该差异,一经成交,最终成交价将不作任何调整,不得以存在差异为由拒绝签约或拒绝履约。 4.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必须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意向方报名时需上传经过意向方签章的实地勘察证明) 5.本次竞拍标的集中看样时间为:挂牌后第五个工作日,看样地点:绍****公司老厂区内办公大楼前空地,看样联系人:罗鹏飞,联系电话:183****6282。 6.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7.信息披露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按照1个延期周期数延期。 8.信息披露期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标书代写 | ||||||||||||||||||||||||||||||||||||||
| 转让方名称 | **** | ||
| 注册地 | **省**市越****大道288号14楼 |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292K |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 转让底价(万元) | 2.295 |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 价款支付方式 |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0.6885万元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受让方确定后,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署当天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2万元至指定账户(户名:****,账号:200********00052,开户银行:****公司营业部)。 3.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400KVA临变工程电缆线规格为YJV22-8.7/15-3*35,约450米,自2022年4月通电至2025年9月断电拆除期间未进行接电使用。 5.对已成交的标的物,受让方应及时提货,最晚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完成提货,如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完成全部标的提货的,按每逾期一天500元的标准由转让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因受让方原因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仍未完成全部标的提货的,视为严重违约,受让方自动放弃剩余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其所缴纳的合同价款和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6.意向买受人请于公告展示期间现场勘查,同时自行了解标的的相关情况,并仔细审查转让标的的瑕疵、缺陷、风险,一经成交确认,转让人不得因转让标的的瑕疵、缺陷、零部件缺损等风险而承担任何责任(含瑕疵担保贵任);买受人自愿承担由上述瑕疵、缺陷、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若出现上述情形的,不影响本次成交。 7.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等情况,在完成全部标的物装载运输后,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于合同履约完成后2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0.6885 |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 剩余1个周期。 |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 资产展示安排 | 本次竞拍标的集中看样时间为:挂牌后第五个工作日,看样地点:绍****公司老厂区内办公大楼前空地,看样联系人:罗鹏飞,联系电话:183****6282。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交易合同样稿.docx 、 实地勘察证明(需意向方签章).docx 、 授权委托书.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转让】.doc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
| 材料附件 |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张先生 | 电话 | 057****68178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市越****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9楼 | 网址 | https://www.****.com/SXPT/ |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罗鹏飞 | 电话 | 183****6282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越****大道0288号14楼 |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