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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04号)、《自然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要求,**市**区2025年第四批拟使用专项债券用于收回收购土地,涉及1个项目。现将拟使用专项债券的土地储备项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
附件:**市**区2025年第四批拟使用专项债券的土地储备项目公示清单
****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
**市**区2025年第四批拟使用专项债券的土地储备项目公示清单
| 序号 |
收回收购 实施主体 |
项目名称 |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用地企业名称 |
用途 |
收回收购 土地面积 (亩) |
拟收回收购总价 (万元) |
备注 |
| 1 |
****政府****中心(****整理中心) |
**市**区申报使用专项债券收回收购**市****公司1宗42.4161亩土地项目 |
****032019GB00079 |
**大道以南,龙津路以东,龙跃路以西,龙翔路以北 |
**市天泰 实业有限 责任公司 |
城镇住宅用地 |
42.4161 |
82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