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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发改基字〔2025〕144号
****改革局
(第二批)建议书的批复
****:
报来的《关于给予****2025年产业发展基础配套项目(第二批)建议书批复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切实管好用好资金,着力推动产业发展壮大,全面推进乡村**。原则同意建设2025年产业发展基础配套项目(第二批)。
二、项目名称:2025年产业发展基础配套项目(第二批)。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业主:****。
五、建设地点:**县**镇百灵村、工业园区内、宁干乡永乐村。
六、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一)**县**镇城南足球场项目:**6500平方米的两个7人制足球场、停车场、更衣室、休息室,水电等体育基础配套设施以及球场围栏、草皮、高杆灯、太阳能灯、闸机、看台、护栏、计分系统等设备购置。
(二****酒厂项目:**面积3217平****加工厂等改造设施。
(三)**县宁干乡永乐村乡村旅游配套道路建设工程:建设长5公里,宽1.2米的旅游道路。
七、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为101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62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203万元,预备费50万元。资金来源由**县2025年第二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粤桂协作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等方式统筹解决。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步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改革局
2025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