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谷提升改造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创新谷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扬****开发区裕园路168****工业园内
2.2建设规模:总面积约27万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创新谷提升改造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4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90日历天)
2.5最高限价:80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 合格
2.8其它:监理业务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涉及工程造价的签证、设计变更、技术方案核定等事项须征得委托人书面签证批准);(2)进度控制;(3)质量控制;(4)安全控制;(5)信息管理;(6)合同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公司正式员工,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
(2)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2人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力学、工程力学、建筑设计、建筑学、城镇建设、工程管理、施工管理等相关或相近专业】;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给水排水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测量工程或岩土工程或环境工程或材料工程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或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信息工程或工程造价或工程监理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监理员的要求:3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
3.8其它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8.1投标人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8.2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n)和“信用**”(www.****.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网站予以公示。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6日9:00-11:00,14:00-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招标代理部(**市**区汶**路65号二楼);
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招标代理部(**市**区汶**路65号二楼)领取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交易中心****中心-国企采购”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 9 时30分。标书代写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室(**市**区汶**路65号二楼)标书代写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交易中心****中心-国企采购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开发区维扬路108号 |
地址:**市**区汶**路65号二楼 |
| 邮编:225000 |
邮编:225000 |
| 联系人:李晨竹 |
联系人:杨小新 潘心怡 |
| 电话: |
电话:186****8268 151****3987 |
| 传真:/ |
传真:0514-****65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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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