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碚区北**街道金刚村、人民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北**街道金刚村、人民村 350 户进行人居环境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四改”(改房、改厕、改厨、改圈)、“三提升”(垃圾治理提升、污水处理提升、全域环境提升)。
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如下:
北**街道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标段:对北**街道人民村190户农户进行人居环境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四改”(改房、改厕、改厨、改圈)、“三提升”(垃圾治理提升、污水处理提升、全域环境提升)。
北**街道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标段:对北**街道金刚村160户农户进行人居环境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四改”(改房、改厕、改厨、改圈)、“三提升”(垃圾治理提升、污水处理提升、全域环境提升)。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4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施工图说明等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工程量清单等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同一投标人同时投多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均按废标处理。
2.7 其他: /3.1 ****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三: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40%以上。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每月出勤天数不少于22天,技术负责人每月出勤天数不少于24天,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每月出勤天数不少于22天,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碚区北泉路289号
|
地址: |
**市**区米心镇**街58号
|
| 联系人: |
向老师
|
联系人: |
邓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159****9904 | 联系电话: | 135****8454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
| 电话: | |||
|
北**街道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标段
|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
********交易中心
|
****商行****分理处
|
070********100********045
|
|
********交易中心
|
建行****城南支行
|
500********052507149-002086
|
|
********交易中心
|
工行****支行
|
955********055752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