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市**区学士路99号广晟●**帝景小区雅典三期A35、36栋101一层房产(面积约1956.33㎡)招租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10-3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11-06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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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71074.00元/月 | ||||||||||||||||||||||||||||||||||||
| 评估基准日 | 2024-12-02 | |||||||||||||||||||||||||||||||||||||
| 评估机构 | **华益资产评估与土****公司 | |||||||||||||||||||||||||||||||||||||
| 租金底价(元) | 36.33元/㎡/月 |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联系人:徐芳霖 联系电话:156****3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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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承诺 | 1、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标的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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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关于同意广晟发展22处不动产公开挂牌招租的批复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集团有限公司 | |||||||||||||||||||||||||||||||||||||
| 特别 |
1、该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竞租人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联交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认真、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文本(租赁合同文本可至出租方处查询),一经报名,即视为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该合同约定承租方所有权利和义务。 2、出租标的以现状出租,实际状况以看样为准。若实测面积不足,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予调整。 3、特别提示:出租标的房产有1份未到期的租赁合同。①配套附属用房仓储间出租给李丽作快递站经营,合同期限5年,从2023年6月19日起至2028年6月20日到期,租金单价110元/㎡/月,第二年起每年递增2%。因市场原因李丽提出减租要求,新承租方须同意从新整体承租方合同租金收取时间起租金标准90元/㎡/月,其他不变。 成交后原租赁合同的承继工作(出租方变更为新承租方,租金由新承租方收取)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委托方协调配合。出租方已预收的租金,按租赁合同租金收取时间进度抵扣新承租方应付租金。 特别告知:租赁期的第6年,对租赁标的租金进行重新评估。出租方及承****公司重新评估,如承租方不愿委托或不配合评估的,则****公司重新评估。出租方及承租方共同承担市场变化导致的评估结果变化。根据评估结果,若评估价低于递增后的当年租金,则租金标准按评估价执行。若评估价等于或高于递增后的当年租金,租金标准按评估价执行。对上述安排,承租方须无条件认可并接受。 |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季度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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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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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出租方在收到首笔季度租金及首笔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承租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登录e交易网站(www.****.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承租方名称必须一致。标书代写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备优良信誉,****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意向承租方(竞租人)在竞租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6、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7、租金按季度支付。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笔季度租金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之后的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8、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须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结清房租等费用,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且无扣除履约保证金的任何事项后,承租押金由出租方无息退还。 9、承租方需向**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首笔季度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2、费用的负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 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的各种费用(包括水电费、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未及时缴纳造成出租方损失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3、承租方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依法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按规定交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承租方在租赁使用期间一旦出现重**全责任事故,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承租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该标的物以现状交付,安全责任的主体自签订租赁合同时转移,承租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物、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以及装修、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负责各类设备、设施的维护,并接受出租方监督。 5、承租方应善意使用该租赁房屋,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 6、承租方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严禁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租约期满或者提前解约(包括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后,按来装去丢的原则无偿移交出租方。 7、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借或用作禁止经营的其他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8、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徐芳霖 156****3286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10-31 09:00:00 至 2025-11-06 17:00:00 |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须提交如下承租材料清单: 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所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请加盖相应公章,确认与原件完全相符 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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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2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5-11-06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标书代写 2、处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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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 |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5-10-31 09:00:00-2025-11-07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20 | ||
| 服务费 | 承租方需向**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 ||||
|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张经理 |
| 咨询电话 | 186****5714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 | |
| 咨询地址 | **省**市**区茶子山路112****中心B座13、13A楼 | |
| 项目经办人 | 蒋女士:131****7552 |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