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国土测绘站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县国土测绘站收费标准

**县国土测绘站收费标准
(参照测绘类项目支出标准 (2023 年)(自然资办函[2023]1479号)、桂价费[2010]294号)、桂价费函[2009]261号
项目名称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备 注
地籍测绘(1:500) 平方公里 372196.76元 面积不足6亩的按1500元/宗收取,偏远地区按2000元/宗收取。
地形图测绘(1:500) Ⅰ:2237.59元 面积在10亩以内按此标准计算。
Ⅱ:3445.28元
Ⅲ:4816.35元
房产测绘 住宅用房 平方米 1元/㎡
商业用房 1.5元/㎡
综合用房 2元/㎡
数字制图 平方分米 Ⅰ:444.41元
Ⅱ:678.25元
Ⅲ:908.17元
GPS定位测量(控制点) Ⅰ:3884.00元
Ⅱ:4084.00元
Ⅲ:5392.00元
坐标转换 控制点(平面) 496.47元
控制点(高程) 198.15元
坐标(1:1000) 471.76元
土地权属调查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0.1元/平方米 面积不足1000平方米的按200元/宗收取,偏远地区按300元/宗收取。
企业、****事业单位 0.25元/平方米
****事业单位 0.2元/平方米
城镇居民 0.3元/平方米
1、市场调节价的测绘技术服务收费属“自愿原则”;
2、市场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30
招标公告
兴安县国土测绘站收费标准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