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县横水镇中营村齐云山大道北延段西侧LC03-F0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30天 | 公示时间 | 2025-10-30 17:10 至 2025-11-29 17:10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1982.81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县横水镇中营村齐云山大道北延段西侧地块 | |||||||||||||||||||||||||||||||||||||||||||||||||||||||||||||||||||||||||
| 经度 | 114.182756 | 纬度 | 25.412029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9-16 至 2025-10-16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黄夏明 | 单位联系电话 | 199****1509 | ||||||||||||||||||||||||||||||||||||||||||||||||||||||||||||||||||||||||
| **** | 单位联系人 | 陈名立 | 单位联系电话 | 187****0520 | ||||||||||||||||||||||||||||||||||||||||||||||||||||||||||||||||||||||||
| **** | 单位联系人 | 钟佛勇 | 单位联系电话 | 181****9860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黄夏明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99****1509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肖庆富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9****5158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市**县横水镇章源大道406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1. 地块基本信息 地块位于**省**市**县横水镇中营村齐云山大道北延段西侧,财富新天地小区东南侧、锦绣华府东北侧,东临**大道,周边地势较为平坦,地块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4°18′27.562″,北纬25°41′20.294″;调查地块占地总面积1982.81平方米。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属第二类用地。
2. 资料收集与分析情况 本次调查第一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将在现有地块初勘工作基础上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手段,进一步识别该地块污染物种类,初步分析污染分布范围,为后续地块相关工作提供依据。当调查地块与相邻地块存在相互污染的可能时,须调查相邻地块的相关记录和资料。根据收集的资料信息情况,判断资料中是否存在错误和不合理的信息,如资料缺失影响判断地块污染状况时,需在资料清单中说明。 本次调查通******局等政府主管部门收集地块相关资料,具体见表3.1-1。 (1) 资料收集方法 场地环境资料收集主要是通过资料查阅、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填写场地信息调查表等方式进行。 (1)查阅资料:从项目委托方、政府机关公开发布的文件以及网上查阅的期刊资料获取关于场地的相关资料。 (2)人员访谈:对场地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原土地使用人员、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熟悉场地的第三方(居民、附近商户)开展信息调查。 (2) 资料收集成果 从业主委托开始,我单位调查人员就开始不断收集场地环境调查资料。根据现场勘查,已初步掌握本地块平面图,地块现状图等资料。为进一步分析地块污染特征,补充现有资料,项目组还收集到其他相关资料,包括:地块利用变迁资料、地块详细环境资料、地块相关记录、有关政府文件以及地块所在区域的详细自然社会信息。 本次调查计划收集的资料和收集情况见下表。 表3.1-1本次初调收集的资料清单
资料分析: 根据对建设单位、项目用地周边500m范围内的居民进行现场走访调查,目前资料收集主要涉及历史影像图、红线范围图、平面布置图、场地规划等资料。 根据资料收集和调查走访,本次调查地块位于**省**市**县横水镇中营村齐云山大道北延段西侧,东临**大道;总占地面积约1982.81平方米。通过技术人员对场地进行现场勘查,在该项目建设前主要为未利用地,历史上无工程项目在该场地开始施工。 历史上无工业企业及采矿用地,区域内唯一潜在污染源为地块东北侧约228米****处理中心,高程相比地块较高,相差约40m。该设施不具备终端处理功能,且因其多采用机械填装/压缩转运模式(简称压缩转运)能够有效避免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如垃圾散落、抽泣散发、污水泄露等,故对地块的潜在影响主要为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臭气外逸与液体滴漏。历史上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经本次现场快筛显示,各项检测指标均未超限。综上,场地周边500m范围内的企业对本地块几乎不存在影响。 (3) 地块资料收集和分析 此次调查收集了该地块卫星历史地图、对现场进行踏勘走访、发布调查问卷,并询问走访了自然**部门及生态环境部门,通过资料收集调查发现。历史上曾为居住用地、林地,地块现已征收完成,土地已平整。
(4) 其他资料收集和分析 本次调查通过查阅历史资料以及国家土壤信息服务平台等多种渠道收集到地块相关资料,具体见表3.3-1。 表3.3-1本次初调收集的资料清单
3. 现场踏勘情况 在现场踏勘前,通过场地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等前期资料,本次调查地块无异常气味、污染痕迹等情况,不属于疑似污染地块;地块已征收完成,现状已拆除建筑物、平整土地,因此应准备安全鞋等防护用品,确保现场踏勘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 现场踏勘的主要内容为:本次调查地块旧址现状与历史变迁情况,区域的地质、水文地质和地形的描述等。 踏勘范围如下: (1)根据历史影像图,本次调查用地面积1982.8平方米,地块****社区,东侧为林地,南侧为社下第五安置点 (2)地块周围:****中心周边半径500m。 现场踏勘时,地块内未发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危险废物,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设施。 根据现场踏勘,本地块无异常气味、污染痕迹等情况,现场无其他固废、危废以及其他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也无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异常迹象。
4. 人员访谈情况等内容 根据《**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技术方案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赣环土壤〔2022〕1号)的相关要求,我公司调查人员于2024年8月进行了现场踏勘,并采取当面交流方式进行了人员访谈,****政府管理人员、地块使用权人以及地块周边居民。 ****管理部门、周边居民开展了访谈,主要包括资料收集分析与现场踏勘工作完成后仍然存在的一些疑问,以及信息补充和已有资料的考证。受访者主要为地块现状或历史的知情人,主要包括地****政府的人员,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员,地块过去和现在各阶段的使用者,以及地块所在地或熟悉地块的第三方,如相邻地块的工作人员和附近的居民。 1、访谈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地块历史上是否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运输。 (2)地块历史上企业运行的起止时间、主要产品、生产工艺、原辅材料、平面布置及污染防治措施等。 (3)地块历史上是否有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或渗坑、地下输送管道或储存池。 (4)地块历史上是否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 (5)地块历史上是否有过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及固废填埋等。 (6)地块是否开展过土壤或地下水环境调查监测工作。 访谈主要以在现场踏勘过程中的当面交流的方式进行,使用设计表格对访谈人员提问,访谈结束后,对访谈内容进行了整理,并对照已有的相关资料,对其中可疑处和不完善处进行核实和补充。 5. 结论 本次调查属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资料收集分析。具体分析过程如下: (1)资料分析:通过对收集资料的分析,区域内无工业企业,唯一潜在污染源为地块东****处理中心,该设施不具备终端处理功能,且多采用机械填装/压缩转运模式(简称压缩转运)能够有效避免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如垃圾散落、抽泣散发、污水泄露等,故对地块的潜在影响主要为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臭气外逸与液体滴漏。经本次现场快筛显示,各项检测指标均未超限。以上均得到有效综合处理达到相关排放标准;故对本地块影响较小。 (2)现场踏勘:调查地块已征收完成,原建筑物已拆除,场地已平整。地块内未发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危险废物,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设施。本地块现场无其他固废、危废以及其他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也无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异常迹象。 (3)人员访谈:通过人员访谈,本地块土地使用类型原为居住用地,2024年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地块内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本地块内土壤、地下水未曾受到过污染,本地块内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未发生过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废水,废弃排放均得到妥善处理。且不存在任何正规或非正规的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场。 (4)地块周边污染源:地块周边(关注500m范围内)均属于县**域,区域内无工业企业,唯一潜在污染源为地块东****处理中心,该设施不具备终端处理功能,且多采用机械填装/压缩转运模式(简称压缩转运)能够有效避免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如垃圾散落、抽泣散发、污水泄露等,故对地块的潜在影响主要为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臭气外逸与液体滴漏。历史上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经本次现场快筛显示,各项检测指标均未超限。综上,场地周边500m范围内的企业对本地块几乎不存在影响。 (5)辅助检测:通过对地块现场快速检测辅助手段说明,本次调查土壤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以及**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的环境状况被认为可以接受。 综上所述,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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