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勒流街道智能家电及通风设备产业项目配套路网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
公示
| 事项名称 | 调整勒流街道智能家电及通风设备产业项目配套路网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 | |||||||
| 申报单位 | **** | 建设单位 | **** | |||||
| 建设地点 | ******办事处新明路和**路 | |||||||
| 总投资 | 9994.72万元 | 资金来源 | 勒流街道 财政资金 | 建设期限 | 2024年5月至 2026年6月 | |||
| 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 项目计划优化工业区、教育区、住宅区之间的交通路网对接,整改排水拍门,沿路路面铺设沥青,修复烂板等。其中新明路长度3186.718m,红线平均宽度12m;**路长度854.128m,红线宽度16m;**非机动车道520.77m,红线宽度6m;**1×19m人行钢桥1座;修复新江(1)桥;修复、整改排水拍门41处。 | |||||||
| 审批单位 | **市**区****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757-****3258 | |||||
| 电子邮箱 | liaoxiufang@shunde.****.cn | 邮政编码 | 528322 | |||||
| 邮政地址 | **市**区勒流街****办公室 |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4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本部门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本部门提出。(以上应填写《****办公室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2025年10月30日
****办公室行政
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
| 对应行政审批事项(按公示的事项名称填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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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地址: | |
| 反馈意见 | |
| (可附页) | |
| 说明: 1、上表信息必须完整、如实填写,以便我办正确查找到有关公示事项和需要时联系意见反馈人。如果由于反馈者填写信息不准确,导致无法及时联系反馈者的,该反馈意见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2、反馈意见需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公示提供的联系方式向我办提出。 3、对于申请听证的,我办将根据反馈意见情况依法确定是否需要举行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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