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乐齿家口腔门诊部建设项目

审批
上海-上海-崇明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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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10-30

项目名称 ****门诊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市直辖市**县竖新镇响椿路94号-3(临)、94号-4(临)、94号-5(临) 建筑面积
(平方米)
145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曹春朵
联系人 曹春朵 联系电话 159****7688
项目投资(万元) 100 环保投资(万元) 2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11-15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8 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项中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不含20张住院床位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门诊部位于**市**区竖新镇响椿路94号-3(临)、94号-4(临)、94号-5(临)。口腔门诊部已取得由******管理局批准签发的《营业执照》,主要从事口腔科服务,口腔门诊部设置4张牙椅,诊疗科目为口腔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无环保措施:
牙科X射线机产生的气体直接通过机房内排气扇排放至室外自由逸散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无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直接通过原有管道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医疗废水采取医疗污水处理设备措施后通过原有管道 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固废 环保措施:
医疗废物经分类收集暂存于医疗废弃物桶中,委托****集团****公司定期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保部门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
生态影响
承诺:**** 曹春朵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曹春朵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37。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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