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道S315郑卢线伊滨境偃师交界至汉魏大道段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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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就****省道S315郑卢线伊滨境**交界至汉魏大道段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定标,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省道S315郑卢线伊滨境**交界至汉魏大道段改造工程

2、招标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5)0098号

项目编号:****

项目代码:2312-410300-04-01-523186

3、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4531.66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示范区与**区交界,路线沿现状S315郑卢线依次途经寇店、李家、宫家窑和刘李,终点接于现状汉魏大道。路线全长7.518公里。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面宽度10-11m,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他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执行。

6、项目建设地点:****示范区。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9、计划工期:1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10、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11、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符合**市文明工地标准。

13、扬尘治理目标: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政策,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政府采购网(https://luoyang.****.cn/),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介: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9日

2、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和《****运输局官网》。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25年10月20日

2、评标地点:****交易中心远程评标四室

3、评标委员会名单:李春育、张义、朱桂香、阴兴伟、魏当当

四、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1、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4日

2、公示媒介:《****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和《****运输局官网》。

3、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五、定标情况

1、定标日期及地点:2025年10月30日,****交易中心定标四室。

2、定标办法:集体议事法。

3、中标候选人的核查:****委员会核查,****委员会推荐的5家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环节。

5、中标人的比较优势:中标人投标报价、信誉、人员配置、技术方案等方面具有综合优势。

6、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无。

六、中标信息

****委员会集体商议,综合比较后确定项目中标人:

中标人名称:****

中标人注册地址:**省**市**区**东路369号B-12幢2-101

中标价:****8355.59元

工期:1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资质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项目经理:吴玉峰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豫241****60923

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七、公告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和《****运输局官网》。公示期为3日。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按标准计价的70%收取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81100.00元。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九、其他补充事项

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

联系地址:****示范区科技大厦9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9-****0979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与大屯****酒店8楼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189****3117

监管部门:****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运输局建设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8170

2025年10月30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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