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施工2标段补疑1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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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施工2标段补疑1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县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施工1标段”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补疑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招标文件 77 页: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承建的市政类施工项目,自 2020 年 1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如**杯、鲁班奖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问:请问我单位承接的市政道路工程获****协会颁发的“XX 年度**市政工程优质奖”是否予以认可

答:认可。

2、招标文件 81 页:

(1)企业实力认定成果(如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实力认定成果提交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否则不予认可:

①提交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实力认**果的官网文件的截图及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

②提交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实力认**果的发布文件(发布文件应体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章)。

③提交****行业协会(学会)对企业实力认**果的官网文件的截图及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

问:我单位具****协会颁发的“**省优秀市政施工企业”荣誉,****协会只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里发布获奖名单,具有官方微信公众号里文件截图及查询网址。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企业实力认定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需满足评审需求,****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予以认可。

3、****协会颁发的“XX 年度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协会颁发的“XX 年度**市建设行业优秀诚信企业”等荣誉是否可以作为企业实力认定成果。

答:认可。

4、请提供控制价清单。

答:见本补疑澄清公告。

5、招标文件8页开标时间及项目编号是否有误标书代写

答:见本补疑澄清公告。

二、澄清公告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标段编号为:****。

2.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现变更为:2025年11月14日10时30分。标书代写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投标保证金账户以****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布的内容为准。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文件须知前附表中“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中时间现变更为:2025年11月4日17时30分。

5.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文件须知前附表中“10.3相关政策要求”中:“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按照《关于优化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2〕580 号)进行相关信息登记。”现变更为:“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按照《关于优化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5〕4号)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6.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文件及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表以此次补疑上传附件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获取。

7.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8.开标时间及地点”中的开标地点变更为:“**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3号开标室”。

8.本项目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合同估算价为11000万元,现变更为:“合同估算价:12000万元”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县水****公司

地址:**省**市**县庐城镇沙溪路128号洗塘新村3期(南大门)、 **省**市**县岗湾街道周瑜大道路469号

邮编:231500

联系人:朱主任

电话:0551-****620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3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赵工

电话:0551-****1312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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