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社区路灯改造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市新****社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新****社区路灯改造工程,工程造价为160598元(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新****社区路灯改造工程,工程造价为160598元(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60598元,K值=7%,暂列金:4312元,发包总价:14965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他相关规
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
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
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0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时间,下同)到**** (**市**区莲西小区6号楼408)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本项工程信息费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标书代写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其它形式不受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 开标室(**市**区莲西小区6号楼408);标书代写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原件)、投标保证金到场验证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网(https:///)、****公开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新****社区
联系人及电话:翁先生 138****5866
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市**区莲西小区6号楼408
联系人及电话:小袁 0597-****868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