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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81MA76NEEE2D | 建设单位法人:魏** |
| 杜鹏举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回族自治区**市****开发区 |
| **回族自治区**市**市****园区E2 |
| 30000锭亚麻湿纺、4500万米纺织面料印染生产线技改建设项目(阶段验收)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28-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73-C173-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 |
| 建设地点: | **回族自治区**市**市 **回族自治区**市**市****园区E2 |
| 经度:****954.13 纬度: 38413.4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6-24 |
| 银高函〔2022〕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0-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1000 |
| 296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81MA76NEEE2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宁****研究院有限公司 |
| ****0100MA76PLJA1M | 验收监测单位:宁****研究院有限公司 |
| ****0100MA76PLJA1M | 竣工时间:2024-09-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之家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生产规模为新增3万锭亚麻湿纺线,年产亚麻纱6000吨,新增织布机100台,年产织布1200万米,新增两条印染生产线(漂洗整理线+染色后整理线),年产印染布4500万米。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实际生产规模为新增3万锭亚麻湿纺线,年产亚麻纱6000吨,新增织布机100台,年产织布1200万米(分阶段建设,现阶段实际新增织布机16台,年产织布192万米),新增两条印染生产线(漂洗整理线+染色后整理线),年产印染布4500万米。 |
| 本次验收规模降低,发生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不新增产品及生产工艺,未导致原辅材料变化。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生产、****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目前采用“调节池+初沉池+水解酸化池+好氧池+二沉池”污水处理工艺,出水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的间接排放标准后,排****处理厂。 项目在亚麻纺纱车间、织布车间内设置纺织空调除湿系统及除尘系统,粉尘经引风机通过除尘管道引入附房内的蜂窝式除尘机组(2套),粉尘经滤袋过滤后落入收集装置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2.项****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处理厂。废水为间接排放。 3.本项目染料、助剂废包装袋、包装桶、罐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现有一座50m2危废间),其中桶、罐装助剂的废包装桶、罐由助剂生产厂家回收利用,袋装等染料、助剂的废包装材料委托**危险废****中心处理、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生产废水经沉淀池、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目前采用“调节池+初沉池+水解酸化池+好氧池+二沉池”污水处理工艺,出水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的间接排放标准后,排****处理厂。 项目在亚麻纺纱车间、织布车间内设置纺织空调除湿系统及除尘系统,粉尘经引风机通过除尘管道引入附房内的蜂窝式除尘机组(22套),粉尘经滤袋过滤后落入收集装置中收集后定期委托****运往灵****处理站填埋。 2.本项目运营期不改变废水处理方式,不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排放口位置未发生变化,不会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 3.本次验收阶段粗纱煮漂过程产生的助剂废包装桶、包装袋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厂区5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收集后由**宁东清大****公司回收综合利用。 |
| 亚麻纺纱车间、织布车间内设置的蜂窝式除尘机组数量增多,发生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开发区(**羊绒产业园)****现有车间内(包括亚麻纺纱车间(E1、E2)、亚麻织布车间(E3)、染色及后整理车间(E4))。外部车间布局前纺和后纺车间位于北侧,后纺车间向南依次为织布车间E3、染整车间E4。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开发区(**羊绒产业园)****现有车间内(包括亚麻纺纱车间(E1、E2)、亚麻织布车间(E3)、染色及后整理车间(E4))。外部车间布局前纺和后纺车间位于北侧,后纺车间向南依次为织布车间E3、染整车间E4。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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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沉淀池、化粪池、****处理站 |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 | 生产废水经15m3沉淀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目前采用“调节池+初沉池+水解酸化池+好氧池+二沉池”污水处理工艺,出水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后,排****处理厂。 | 污水处理站出口监测因子全部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也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修改单校核要求。 |
| 1 | 蜂窝式除尘机组 | 本项目厂界无组织H2S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无组织参照执行《**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标准限值。 | 项目在亚麻纺纱车间、织布车间内设置纺织空调除湿系统及除尘系统,粉尘经引风机通过除尘管道引入附房内的蜂窝式除尘机组(22套),其中1号除尘机组对应栉梳机7# 、8#、9#线;2号除尘机组对应栉成机4#、5#、6#线,3号除尘机组对应栉梳机1#、2#、3#线;4号除尘机组对应手工成条:7#、8#线、并条:7#、8#线;5号除尘机组对应手工成条:5#、6#线、并条:5#、6#线;6号除尘机组对应手工成条:3#、4#线、并条:3#、4# 线;7号除尘机组对应手工成条:1#、2#线、并条:1#、2#线;8号除尘机组对应粗纱:2#、3#、5#、6#线;9号除尘机组对应粗纱:1#、4#、12#、13#线;10号除尘机组对应粗纱:8#、9#、10#、11#线;11号除尘机组对应栉成机:10#、11#、12#线;12号除尘机组对应栉成机:13#、14#、15#线;13号除尘机组对应联梳机:1#、2#、3#、4#线;14号除尘机组对应联梳机:5#、6#、7#、8#线;15号除尘机组对应头精(针1、针2---头精1#至10#线,针3---21#至32#线);16号除尘机组对应并条:9#、10#线;17号除尘机组对应复精 (11#至20#线----针4、针5、针6、针7);18号除尘机组对应短麻粗纱机:17#、18#、19#、20#线;19号除尘机组对应并条:14-3、14-4、15-3、15-4、15号粗纱、16号粗纱;20号除尘机组对应并条:12-0、12-1、12-2、12-3、12-4,13-0、13-1、13-2、13-3、13-4;21号除尘机组对应并条:11-0、11-1、11-2、11-3、11-4、粗纱7#、14#线;22号除尘机组对应栉成机:16#、17#、18#、19#线。粉尘经滤袋过滤后落入收集装置中收集后,定期委托****运往灵****处理站填埋。 | 本项目厂界硫化氢最大监控浓度0.004mg/m3,臭气浓度未检出,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最大监控浓度0.468mg/m3,硫酸雾最大监控浓度0.096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监控浓度1.75mg/m3,均符合《**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标准限值要求。 |
| 1 | 自带减震装置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 | 选择先进的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设备自带减振装置,设备均布置于生产车间内,通过厂房及四周绿化带隔声与距离衰减后,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本项目厂界噪声昼间监测值56-63dB(A),噪声夜间监测值47-54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 本项目厂界噪声昼间监测值56-63dB(A),噪声夜间监测值47-54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
| 1 | 本次不进行土建工程,也不新增厂房,在现有厂房内增加设备,****园区已建设完成的标准化厂房,防渗设施完善,本次不再做防渗,本次原料硫酸罐设置围堰,围堰高度1.2m | 本次不**土建工程,也不新增厂房,在现有厂房内增加设备,****园区已建设完成的标准化厂房,采用混凝土硬化,常规混凝土渗透系数能够达到10-7cm/s,能有效防止污染物进入地下水。防渗设施完善,本次不再做防渗,本次原料硫酸罐设置围堰,围堰高度1.2m |
| 1 | 纺纱车间短麻联梳、精梳产生的落麻,纺纱、织布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及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染料、助剂废包装袋、包装桶、罐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现有一座50m2危废间),其中桶、罐装助剂的废包装桶、罐由助剂生产厂家回收利用,袋装等染料、助剂的废包装材料委托**危险废****中心处理、处置;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箱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处置 | 纺纱车间短麻联梳、精梳产生的落麻,纺纱、织布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及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运往灵****处理站填埋;本次阶段验收,粗纱煮漂过程产生的助剂废包装袋、包装桶,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现有一座50m2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企业已与**宁东清大****公司签订危险废物服务合同;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箱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处置 |
| 1 | ****园区全部为羊绒加工企业,园区内部全部为标准化厂房,整个园****园区内的2口地下水监控井监测。1#井东经:106°19'16.26";北纬:38°04'43.61";2#井东经:106°19'57.13";北纬:38°04'07.65" | ****园区全部为羊绒加工企业,园区内部全部为标准化厂房,整个园****园区内的2口地下水监控井监测。1#井东经:106°19'16.26";北纬:38°04'43.61";2#井东经:106°19'57.13";北纬:38°04'07.65" |
| 1 | 本次原料硫酸罐设置围堰,围堰高度1.2m,有毒气体泄漏报警装置、车间采用加湿装置。 | 本次原料硫酸罐设置围堰,围堰高度1.2m,车间采用加湿装置。 |
| 1.亚麻纺纱车间:占地面积为70153.85m2,建筑面积为140307.7m2,钢结构,包括前纺车间(E1),后纺车间(E2),局部三层为办公生活区; 2.亚麻织布车间:占地面积为39461.54m2,建筑面积为78923.08m2,钢筋砼结构; 3.原料仓库:建筑面积为3000m2,钢结构,用于贮存原料,位于亚麻纺纱车间。 4.成品仓库:建筑面积为3000m2,钢结构,用于贮存产品,位于各自车间内。 5.公用设施:建筑面积为4600m2; 6.给水:项目生产、生活用****公司城市管网供给,年用水量7514.75m3/d(****425m3/a)。 7.排水:生产、****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目前采用“调节池+初沉池+水解酸化池+好氧池+二沉池”污水处理工艺,出水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间接排放标准后,排****处理厂。废水排放量5915m3/d(****500m3/a); 8.供暖、供蒸气:项目冬季供暖及生产所用蒸汽均依托****示范区****中心(天然气锅炉35t/h×4,三用一备)供给,动力中****环境保护局核发的“**生态纺****园区动力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灵环函[2015]179号)蒸汽用量36.5t/h。 9.供电:****园区电网供给,年用电量3780.42万千瓦时。 10.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目前采用“调节池+初沉池+水解酸化池+好氧池+二沉池”污水处理工艺,出水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的间接排放标准后,排****处理厂。废水排放量5915m3/d(****500m3/a)。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亚麻纺纱车间:占地面积为70153.85m2,建筑面积为140307.7m2,钢结构,包括前纺车间(E1),后纺车间(E2),局部三层为办公生活区; 2.亚麻织布车间:占地面积为39461.54m2,建筑面积为78923.08m2,钢筋砼结构; 3.原料仓库:建筑面积为3000m2,钢结构,用于贮存原料,位于亚麻纺纱车间。 4.成品仓库:建筑面积为3000m2,钢结构,用于贮存产品,位于各自车间内。 5.公用设施:建筑面积为4600m2; 6.给水:项目生产、生活用****公司城市管网供给,年用水量1326.64m3/d(397991m3/a)。阶段验收,年用水量仅为纺纱及织布工序用水量 7.排水:生产废水经15m3沉淀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目前采用“调节池+初沉池+水解酸化池+好氧池+二沉池”污水处理工艺,出水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后,排****处理厂。废水排放量770.9m3/d(231280m3/a)。阶段验收,生产废水排放量仅为纺纱及织布工序废水排放量; 8.供暖、供蒸气:项目冬季供暖及生产所用蒸汽均依托****示范区****中心(天然气锅炉35t/h×4,三用一备)供给,动力中****环境保护局核发的“**生态纺****园区动力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灵环函[2015]179号)蒸汽用量19.26t/h。阶段验收,蒸汽用量仅为纺纱、织布工序用量及冬季采暖用量; 9.供电:****园区电网供给,年用电量2873.27万千瓦时。阶段验收,年用电量仅为纺纱及织布工序用电量; 10.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15m3沉淀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目前采用“调节池+初沉池+水解酸化池+好氧池+二沉池”污水处理工艺,出水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后,排****处理厂。废水排放量770.9m3/d(231280m3/a)。阶段验收,生产废水排放量仅为纺纱及织布工序废水排放量;沉淀池为本次**,化粪池依托现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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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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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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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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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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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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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