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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政府批准(江府批复〔2025〕93号),****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服务中心具体组织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拍卖起叫价(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彰明镇昌隆村 J09-01 |
83171.19平方米 (124.76亩) |
商业兼**镇住宅用地 |
商业40年 居住70年 |
≤4.0 |
130 |
3243.76 |
| 彰明镇明月村 I08-01 |
12177.07平方米 (18.27亩) |
商业兼**镇住宅用地 |
商业40年 居住70年 |
≤2.5 |
140 |
511.56 |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详细规划详见《****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江自然**设〔2025〕021、024号)。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宗地不接受自然人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得者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清50%的土地出让金,余下的一年内缴清,不计算分期付款利息。
四、建设时间要求:本次拍卖出让土地自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开工建设之日起3年内竣工。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参加拍卖的申请人可于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19日(节假日除****服务中心(四楼18号窗口)获取拍卖文件并申请报名。
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16:00;竞买保证金若以转账的方式支付,须在2025年11月19日16:00****银行账户。标书代写
****银行帐户1:
开户行:****营业部
户 名:****中心公共**交易保证金专户
帐 号:222********012161
****银行帐户2:
开户行:****公司**支行
户 名:****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 号:129****61784
****银行帐户3:
开户行:******联社
户 名:****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 号:291********017696
经核实到账且具备申请条件的,****中心将在2025年11月19日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5年11月20日14:00在绵****服务中心(**市高新区绵兴东路133****中心大楼三楼)举行。
七、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四楼18号窗口
联系电话:0816-****017
联系人:陈女士
(二)出让人:****
联系电话:0816-****875
联系人:赵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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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