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信息编码:****
专业领域:其他
一、项目名称
某机自主回收感知技术
二、项目内容
详见标书
(一)基本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书;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的单位;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含港澳台),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政府采购有关监管部门采取资格限制措施或列入严重、重大失信行为名单且在限制措施期内;
8、参加竞争性采购活动期间,不得处于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严重、重大失信名单限制范围(根据失信情节判定的全军范围、招标人所属军兵种范围或产品范围),以及招标人所属军兵种装备主管部门发布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限制范围以外的装备采购活动不做限制);
9、已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10、不得允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
(5)有证据证明供应商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6)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1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独立性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
2、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项目实施要求
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标或国军标),现行有效且能够覆盖招标产品或其同类产品的科研或生产或修理或技术服务。
2. 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展,已开展资格预审的,不再开展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售价与账号
(一)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二)招标文件售卖收取汇款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公司
开户银行:****公司**宣武门支行
帐 号:955********80600134
五、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公司****机场支行
账 号:6232 5921 9900 2788 740
六、公告公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一)购买时间
本公告在全军装备武器采购信息网平台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联系人:孙佳慧,联系电话:010-****3289邮箱:****@chinapsp.cn)
(二)购买地点
**市**区丽泽路24****中心A座1202
(三)购买方式
供应商须现场提交报名资料进行报名,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按照七、申购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携带到达购买地点,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后予以通过发放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由招标人发放。
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获取:凭《报名审核通过通知书》到招标人指定地点领取。
注意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部分)需退还。如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时将密封的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一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处;如放弃投标,须将密封的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在开标前递交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弃标函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标书代写
七、申购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供应商可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n)中“公告-下载中心”下载《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填写报名信息后打印;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有效的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证书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六)保密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授权代表签字)。
注:上述材料第(二)-(四)项须提供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书过期单位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第(一)(五)-(七)项须提供盖公章的原件。
审核供应商递交的资料,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委员会判定为准。
八、投标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一)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标书(**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其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标书代写
(二)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为**市**区丽泽路24****中心A座1202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张先生、张女士
联 系 电 话:010-****5359、010-****523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丽泽路24****中心A座1202
联 系 人:李洋、王宇澄、孙女士
电 话:180****5017、133****6110、010-****3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