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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医院**医院(二期)项目金海湖院区药学部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4日
四、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条款“10.2”的第9条内容进行更正 |
9、质保承诺:验收合格后一年内,如乙方所提供设备的核心部件(或其他部位能证明是核心部件的)出现瑕疵、故障、无法满足实际使用条件等情形时(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的除外),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更换新机,且质保期从更换新机后开设计算。(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9、质保承诺:验收合格后一年内,如乙方所提供设备的核心部件(或其他部位能证明是核心部件的)出现瑕疵、故障、无法满足实际使用条件等情形时(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的除外),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更换新机,且质保期从更换新机后开始计算。(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 2 |
将“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资格评审标准”的内容进行更正标书代写 |
增加:其他要求 |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五、更正原因:对本项目《****医院**医院(二期)项目金海湖院区药学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更正
六、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与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广惠路112号
联系人:采购科
电 话:0857-****05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华中路8****广场名仕楼18楼1-4号
项目负责人:邹燕、王旖旎、张峰
电 话:152****1482、0851-****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