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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采购的公示
****中心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及集中处置工作,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废物处理工作的延续性与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的通知》(东环〔2009〕69号)及《关于调整**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等相关文件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应委托具备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统一处理医疗废物。我市医疗废物处置费的征收主体为**市安德宝医疗****公司,负责统一回收与集中处置。****中心《采购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现进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的采购流程,特此公示。
公布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6日(共5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下午17:30。标书代写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中心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 护理办
地址: **市虎门镇连升路公共卫生大楼5****办公室
联系人:马小姐
联系电话:0769-****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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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