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事 及 水 务 局
公 告
第003/DSAMA/2025号公开招标
1. 判给实体:运输工务司司长。
2. 进行招标程序的部门:****水务局。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 目标:****及护桥栏保养服务。
5. 底价:不设底价。
6. 参加条件:
6.1 ****公司或自然人商业企业主;
6.2 ****财政局作营业税纳税人登记;
6.3 竞投者已在商业及动产登记局作商业登记;
6.4 在商业登记证明或营业税文件(M/8格式)显示的业务范围包括以下任一业务:
6.4.1 航标保养;或
6.4.2 水上水下建筑工程;或
6.4.3 海事工程。
6.5 竞投者不是**区库房的债务人。
6.6 不接纳竞投者以**经营合同形式参与本次招标。
6.7 任何公司或自然人商业企业主,均仅可提交一份标书。
7. 查阅案卷及取得副本之地点、时间及价格:
地点:******水务局****财政厅财政处。
时间:办公时间内。
投标案卷副本:价格为700.00 (**元柒佰元整)
8. 交标地点、截止日期及时间:
地点:******水务局****中心。
截止日期及时间: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九日(星期二),中午12时00分截止。
倘因不可抗力****水务局于交标截止时停止办公,交标期限将顺延至紧接之首个工作日相同时间。
9. 编制标书使用之语言 :投标书及其附加文件(产品的描述及说明除外)应以**区之任一正式语文编制。当使用其他语言编制,应附经认证之译本,而为了一切之效力,应以该译本为准。
10. 标书有效期:90(九十)日,自公开开标之日起计,根据七月六日第63/85/M号法令第三十六条规定,可**有效期。标书代写
11. 临时担保:$473,000.00(**元肆拾柒万叁仟元整),****银行担保之方式提供。
12. 确定担保:判给总额的百分之四(4%),****银行担保之方式提供。
13. 现场视察:本公开招标不设现场视察。
14. 公开开标日期:标书代写
地点:******水务局多功能室。
日期及时间: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日(星期三),上午10时00分。
倘因不可抗力****水务局于公开开标日停止办公,公开开标日将顺延至紧接之首个工作日相同时间。标书代写
根据七月六日第63/85/M号法令第二十七条所预见的效力,及对所提交之标书文件可能出现的疑问作出澄清,竞投者或其代表应出席公开开标。标书代写
15. 评标标准:
投标价格:50%
实施方案:20%
船队能力:15%
水上工作经验:10%
人力**及本地雇员安排:5%
16. 判给标准:
由总得分最高的竞投者获得判给,倘出现最高总得分相同的标书时,则按招标方案规定的项目作为判给的最后判定标准。
17. 招标文件之更新、修正及解释等数据:由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日至截标日止,竞投者应每日前往******水务局****财政厅财政处,以获取涉及招标文件之更新、修正及解释等数据。标书代写
二零二五年十月****水务局
代局长 唐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