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中心商业、****中心等其他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5年10月27日9时30分,****集团公开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1、项目名称:****中心商业、****中心等其他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
3、招标范围(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内容):****中心商业、****中心等其他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共计31台电梯,其中扶梯16台,垂直梯15台。本次招标主要包含电梯设备的运输、装卸、保险、货物运至施工现场,安装与调试(包括现场勘察井道尺寸确保符合设备要求)、特检验收、****管理局验收,取证/电梯维保/电梯临时使用等相关内容。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图为准,最终结算及施工范围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注册地址:**市西津街道青华东路燕津湖畔锦园2幢1003-1006、1009-1012号
公示期:自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3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地址:**省**市**市西津街道****广场2幢16层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新区紫云路888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183****1761
四、本次结果公示****集团****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com/#/website/index)发布。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