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中心采购管理办法》(呼自调发〔2024〕36号)有关规定,现将含钪矿石标准物质研制项目样品加工分装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控制价 (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含钪矿石标准物质研制项目样品加工分装 |
一、技术要求 标准物质加工、混匀要求:妥善保存稀土候选物,样品加工、混匀过程符合《地质分析标准物质的研制》JJF1646-2017标准物质加工要求,混匀后出具粒度分布报告,配合提供标准物质申报过程所需样品加工相关资料。 标准物质分装要求:每种标准物质分装1200瓶,50g/瓶,剩余标准物质装入适当容器密封保存。 二、服务要求 1、能够保证具有样品储存的库房,保证样品存贮,不得丢失。 2、付款方式 以合同约定为准。 3、售后服务 配合准备申报标准物质申请所需制样、混匀相关材料。 |
69000(含税) |
2025年11月 |
本次采购拟从能满足采购项目实质性响应需求的供应商中,从报价和服务方面以综合考察的方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请有意向单位自发布公告起2个工作日内将报名材料报至指定邮箱(****@126.com),供应商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3日17:00。标书代写
供应商需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三)具有CMA检测资质。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电子版,报名时请将邮件名称命名为含钪矿石标准物质研制项目样品加工分装采购项目-XX公司/单位名称):
(一)有效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CMA检测资质(须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三)报价单(报价单上必须预留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详情见下表);
| 序 号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 量 |
单价 (元) |
合计(元) |
| 1 |
稀土标准物质样品加工、混匀 |
个 |
3 |
||
| 2 |
稀土标准物质样品分装 |
50g/瓶 |
3600 |
||
| 总 价(元): |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高先生0471-****152。
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采购办公室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