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引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公开遴选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育厅关于印****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及《****体育局关于印发<**区教育体育系统服务采购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拓宽课后服务渠道,丰富我校课后服务内容,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按照《****体育局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通知》(西教体通〔2025〕7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崇新小学通过向学生家长征求意见后,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非学科类第三方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项目名称
****2025学年课后服务
02
服务时间及期限
2025年10月—2028年10月(中选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一学期结束后通过课程满意度调查,家长、学生、学校满意度达80%以上的培训机构,征求家长意见后,秉持双方自愿**原则可续签一年。
满意度未达标的,或因中途存在违约、****学校取消入校服务资格的,则由学校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遴选新的培训机构。
在服务期限内,如遇招标人所属行业政策调整,以及因服务内容、合同价格等变动较大或招标人另有需要的,招标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前通知中标单位,并有权终止合同,机构方须无条件接受。
03
服务地点
****(**区巡津新村6号)
04
公开遴选方式
据《****体育局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通知》(西教体通〔2025〕7号)的要求,引入非学科类****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时,可参照《**区教育体育系统服务采购管理试行办法》,以公开遴选的方式进行选定。
经征求家长意见、学校讨论研究后,决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引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05
遴选流程
发布公告:在学校公众号发布遴选公告,明确遴选要求、流程和时间安排。
报名申请: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资质要求材料,并提供以下材料:机构简介、资质证照、报价方案、课程方案、师资情况、安全管理方案、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课程实施进度计划表、项目业绩、其他增值服务、机构列入**市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文件截图等。
****委员会:****小学5名家长、2名****委员会。
****委员会:监督人员由5****小学****学校1名教师代表1名纪律部门人员组成,其中家长代表****委员会家长人数一****委员会的家长不再参加监督,另选一名家长参与)。
资格初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基本条件的培训机构进入展讲环节。
综合评审:评审小组根据提交材料和展讲情况,对培训机构进行综合评审,其中:提交材料满分20分,课程方案满分20分,课程实施进度计划满分10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满分15分,应急预案满分10分,师资力量满分15分,项目业绩满分5分,其他增值服务满分5分,量化打分,确定拟入选机构名单。
展讲人:机构负责人
时间:2025年11月5日下午2:00
地点:****五楼多媒体录播教室
形式:PPT汇报(限时8分钟)
公示公告:将****学校公众号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入选机构。
06
公开遴选要求
(一)遴选项目及报价要求
(二)服务机构资质要求
1.服务机构应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许可证在有效期范围内,并且机构必须在**市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中。****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持有由艺术、科技、体育等行业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核表》《**省科技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核表》之一),同时持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学校****服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健全的管理体系。体育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满足《**省体育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中规定的条件;科技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满足《**省科技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中规定的条件。
4.参选机构年审合格,无违法、不良记录。
(三)服务机构师资配备及课程**要求
1.资配备要求授课教师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和教学经验,师生配比合理,确保教学质量。从业人员无犯罪记录或其他不良行为;教学、教研人员具有相应培训课程的资格(技能/资质);符合《**省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的其他规定等。投标人聘任的专职、兼职教师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专业技能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二级及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复印件。
2.按照《中华人民**国未成年保护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核查无相关违法记录。
3.具备组织、开展课程教育活动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无心理疾病,品行端正,符合教师职业要求。
4.提供的课程体系完整、内容科学、形式多样,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
(四)安全责任要求
****小学生安全防范相关规定和国家卫生防疫安全规定。具备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有安全保障能力,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确保培训活动安全有序。
07
递交材料要求(材料每页需加盖公章)
(一)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上资质要求材料,并提供以下材料:机构简介、资质证照、报价方案、课程方案、师资情况、安全管理方案、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课程实施进度计划表、项目业绩、其他增值服务、机构列入**市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文件截图等。
(二)投标人聘任的专职、兼职教师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专业技能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二级及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复印件。
(三)按照《中华人民**国未成年保护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核查无相关违法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
(四)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标书代写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六)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9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税务局****银行电子****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纳税证明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标书代写
(七)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9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银行电子缴税****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标书代写
(八)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责令停业阶段或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提供情况说明或承诺书)。
(九)投标人在投标截****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十)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08
注意事项
1.所有报名材料均为现场提交,一经提交后不再接受补交材料,所提交材料均不退回。
2.第三****学校签订校内课后服务协议,不得转包、分包。
3.若后期选课实际人数未达开班人数,根据实际情况可取消该课程项目。
4.本次遴选工作本着自愿原则,参与课后服务遴选的培训机构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有效。提交虚假材料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09
递交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5:00
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上午12:00,逾期不再受理。标书代写
10
递交方式及地点
1.按要求准备的材料一式贰份,其中正本壹份(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要求加盖公章),副本壹份(为正本复印件);
2.提交地点:********办公室(**市**区巡津新村6号);
3.联系人:李老师 182****3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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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