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浦自然资告告字[2025]10号)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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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浦自然资告告字[2025]10号)
浦自然资告告字[2025]10号 2025年10月30日
****政府批准,****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地块 宗地总面积: 19633平方米 宗地坐落: **县皇华山路与丹桂**路交叉口西侧
年限: 70年 容积率: 2.000≤ 并且 ≤2.800 建筑密度(%): 10.000≤ 并且 ≤30.000
绿化率(%): 25.000≤ 并且 ≤45.000 建筑限高(米): 3.000≤ 并且 ≤80.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19633
投资强度: 保证金: 39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825BA0063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起始价: 19330万元 加价幅度: 50万元
备注: 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倍数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并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规定时间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个人不能参加竞买。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10月30日 至 2025年11月19日 到 ********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10月30日 至 2025年11月19日 到 ********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 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11月19日 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11月20日 09时00分****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该地块若建设为立体生态住宅,按照《**** ****建设局 ****管理局关于印发〈**县“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浦自然资综(2023)353号),落实立体生态住宅建设要求,并征询相关部门意见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中心
联 系 人:许女士、郑先生
联系电话:0599-****885、189****3069、189****6875
开户单位:****中心,****中心,****中心,****财政局
开户银行:工行****支行,****银行****公司**支行,中国银行****支行,******联社营业部
开户账号:140********22032867,350********700002683,426****84689,905********109********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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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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