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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税务服务机构的公告
2025年9月4日,****法院作出(2025)冀 11民辖3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龙****公司破产案。管理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税务服务机构,对债务人提供税务清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对债务人的相关税款进行汇算清缴、税务清算等至债务人符合税务注销条件前的全部税务相关工作,并出具相关报告;
2、****法院的要求,对专项报告及工作过程进行补充、解释、说明;
3、根据法院及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提供其他专业服务及咨询服务;
二、资质要求
(一)报名资格
1、竞聘机构需已入围《**法院委托鉴定、评估机构备案名单》并具有相关业务经验;
2、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3、机构拟派出项目团队的负责人、工作人员数量及其人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需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同时应当提供拟派出团队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并出具书面保证函,保证在本案评估工作中,未经管理人同意不更换派出团队成员。
4、****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无失信记录。
三、费用
1、机构报价为一次性包干费用(含税价),不超过收费标准的70%,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2、如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3、接受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及工作量决定费用的调整。
4、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差旅等其他费用均由机构自行承担。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日前向管理人提交纸质申报书,纸质申报书用档案袋封装,加贴封条,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公章。申报书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参与意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合同范本。
2、参与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3、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4、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的资格证书及职称(复印件加盖公章);
5、相关工作经验、业绩证明等;
6、本项目的工作计划、人员安排、报价方案等。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17:00时。标书代写
2、报名材料递送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
3、联系地址:**省**市**大街银座大厦1502室,****事务所,冯闻力收,收件人电话156****7287。
六、选任方式
1、本次公开招募工作接受****人民法院及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
2、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综合考虑各参与机构的资质等级、企业规模、经验业绩、报价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并由管理人通知最终入选机构;
3、对于已报名未入选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七、特别说明
1、本选聘税务服务机构的公告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附件;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特此公告。
**市龙****公司管理人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