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务汽车报废处置的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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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公务汽车报废处置工作更加公开、公正、透明,现将我院公务汽车报废处置相关信息对外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积极前来报名参与。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公务汽车报废处置

(二)处置数量:两辆

(三)处置车辆状况:

奥德赛小型普通客车(7座),注册日期:2008年7月10日,目前行驶约37万KM;丰田轿车(5座),注册日期:2007年9月26日,目前行驶约30万KM。现两辆车均为在用状态。

(四)项目需求:处置报价不低于评估价。按照最新车辆报废要求,服务商须提交金属回收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车管所机动车注销证明、回收残值****银行账单)等,报价包含办理全部手续费、人工费及材料。

二、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

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中必须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3. 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供应商需提交资料(需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交资料时间往前推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 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页)

4. 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根据项目需求,提供2024年至今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证明及业绩证明材料(1-2份)。

6.服务承诺函。

四、公示日期:挂网后,从第2个工作天起计,5个工作天17:00截止。

五、报名交资料时间及地点:公示期内资料提交至后勤楼二楼总务科3室

六、会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1. 联系单位:****;

2. 联系地址:院内后勤楼二楼总务科3室;

3. 联系电话:****3625;

4. 联系人:黎先生。

附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doc


总务科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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