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O) (项目名称) ****基地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O)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本招标项目****基地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O****招商局****管委会经济发展局以闽工信备[2025]E121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邀请招标。
2.1 项目建设地点:****开发区一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总占地(一期)147亩,****开发区首个建筑工程领域智能制造产业园。****开发区成功大道,北侧与**湾海域相接,二期规划建设有码头。本次建设一期工程:规划建设钢结构生产车间33069.82㎡,建筑高度16m,共6跨,建设轨道交通管片+PC构件智能综合生产线一条,全自动智能轨枕生产线一条,****加工中心一座,配备HS-180双****中心一座;预留市政公路梁预制车间1跨,重型钢构组装线1跨;构件堆场。一期土建投资约51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①设计内容包括本项目主体部分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装饰装修施工阶段BIM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内容,包括以下内容:单体工程、装修设计、道路、景观绿化、围墙、管网工程等配套设施,并应用 BIM 信息技术管理云平台技术服务于后续运营管理。并协助业主办理相关报批工作、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及其文件审查配合服务等其他服务等。②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建筑物以及道路、景观绿化、围墙、管网工程等施工内容;本项目**工程主体工程采用装配式混凝土或钢构构件,响应《**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24〕6 号)要求,装配率达到50%及以上。具体内容以通过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审查的施工图及招标人相关工作要求为准。③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需要的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等工作。④运营内容具体详见运营合同;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51000万元,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18个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按业主要求;运营期限10年(不含建设期)
2.7 质量要求:2.7.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 规程》(JSJ1-2014)、《**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3-216-2015)等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按《**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4]6 号)文件及现行最新规定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7.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须按《**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4]6 号)及现行最新的装配式建筑认定相关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定。
2.7.3 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符合国家、地方等相关质量品质要求的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2.7.4运营质量标准:必须达到业主运营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临)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本条款要求)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②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③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允许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②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允许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允许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5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3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资格要求:(1)运营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运营任务只允许一家单位承担;(2)设计任务只允许一家单位承担;(3)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4)被列入****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或法人将被否决投标(根据闽建建〔2021〕2号解除“黑名单”管控措施的,不算作其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5)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 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 ****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3 定标方法:****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凡被邀请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到****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受理。招标材料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元)。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1月2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本项目开标室;标书代写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原件(同一张收据仅能递交一份投标文件)到场核验登记。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随行易交易电了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
| 招 标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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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159****1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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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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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市**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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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0591-****1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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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卢工、黄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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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市**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 2 招标公告附件标书代写
发布日期: 2025-10-30 16:4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