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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高速公路**桥至黄华段(K60+830~K62+050.188)水泥、钢筋、钢绞线采购招标(三次)
第1号补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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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1.招标公告第3条原“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相关产品生产资格或销售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并满足下列要求:3.1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应具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文件,有效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在生产、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3.2投标人如为授权代理商,应具备:a.代理的水泥、钢筋、钢绞线生产制造商条件满足上述3.1要求;b.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修改为: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文件,在生产或销售、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由2025年10月29日17:00时至2025年11月3日23:59时变更为2025年10月31日9:00时至2025年11月6日23:59时。
3.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由2025年11月19日09时30分变更为2025年11月20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注:①补遗书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应以发布的澄清函
所作的解释为准。
②该补遗书通过**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homePage)系统统一向潜在投标人发布,各投标单位应及时登录进入**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 yn.****.cn/#/homePage)网站下载。
联系人:夏伟田 电话及传真:0871-****3139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