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C〔2025〕043号
****政府关于**2025年度 第6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县呈报的(丰)地呈字〔2025〕第6号关于**2025年度第6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人民政府承接审批。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将位于孙楼街道蔡楼村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1727公顷(其中耕地0.1615公顷)和大**果园的国有农用地0.7546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9273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9273公顷。 二、你县须落实补充耕地,要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大**核心监控区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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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4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厅,****规划局。 **** 2025年10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