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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8年外包服务采购1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澄清、修改文件
(编号:01)
各投标人,我公司就2025年10月21日所发布的《****2025-2028年外包服务采购1招标文件》进行以下澄清、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第29页第3章第4.2条款: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标书代写
修改为:
服务商报价有下列情况之****小组要求作出合理的书面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小组有权认定服务商报价为不合理低价,不对其进行后续评审:标书代写
①服务商报价中劳务外包服务管理费单价为所有报价中的最低价,且该劳务外包服务管理费单价报价低于次低价7%(含7%)以上的;
②服务商报价中劳务外包服务管理费单价低于所有劳务外包服务管理费单价平均价的10%(含10%)以上的;
③****小组一致认定服务商的报价存在后续合同履约风险时,可根据需要要求服务商进行书面澄清,服务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评审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况。
二、原投标截止时间由原来的2025年10月31日16时**至2025年11月5日10时。标书代写
****
2025年10月31日